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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之后,如何安置灵魂寄居的躯壳,亦即以何种方式处理死者的尸体,构成了整个丧葬文化的中心问题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究竟以何种方式处理死者的尸体,主要取决于各民族早期社会所形成的图腾崇拜,除此之外,还受到地理环境死亡原因等其它因素的深刻影响。

(一)土葬。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生产、生活,以及万物生长的极端重要的条件,因此土地被早期人类人格化或神化便成为极其自然的事这样地神就成为原始人崇拜的主要对象之一,他们为了祈望丰收,为了祈求地神保障他们的生存和生活,就通过土地崇拜的仪式不仅向地神表示敬畏,而且祈求地神的宽恕在我国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生活的早期氏族(汉族前身)认为,为了生活生产对于土地的搬动、翻耕都会触犯地神,于是企盼用残酷牺牲自己的流血的方式来祈求地神的宽恕,我国古代《周礼。大宗伯》就有血祭的记载,“以血祭社棍五祀、五岳”这里的“社”就是指地裨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华夏民族逐步形成了“入土为安”的思想,土葬便做为一种葬式逐步形成。在向阳之地,垒坟以像山陵并广植树木,便成为惯例。以后在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下,土葬成为汉族最为普遍的葬式。
(二)火葬。火是原始人赖以生存和生活的极端重要的能源,利用火是人类最初摆脱动物界的一个重要标志人类由最初惧怕火,经过利用自然火,一直发展到人工生火,曾经历了漫长的实践过程,在人们能够自己生火之前,火的那种燃烧的奇异性能及其对人们生活的关系,已使原始人形成了对火的崇拜的浓厚的宗教观念。火是一种威力,火既能把大地上的动椒草木烧为灰烬,也能被使用来熟食取暖和防御猛兽。所以人们对火生了既敬仰又’瞬泊的心理,特别是由于不懂自然起火的原因,对火产生了极为神秘的观念。我国西南地区的藏羌普米、么梭、纳西等民族历史上曾长期实行火葬,其原因概在于对火种的崇拜,这些民族最初在高寒的青藏高原过着游牧无常处的生活,一方面因地理环境使他们离不开火而崇拜火,另一方面他们没有农耕部族入土为安的思想,但又不能弃尸荒野或携之逐水草而迁徙,那么处理死者最顺理成章的方式自然是焚之于火,使死者之魂归先祖一一火神去。《吕氏春秋。义偿篇》记载,被俘的氏羌之民,并不为自己失去自由而担心,所担心的是死后不被火葬。目前,尤小凉山的彝族是保留这种意义上的火葬的典型部落。
俘)山石葬山石葬是山葬和石棺葬的合称。在我国古代社会,一方面由于群山峰峦的高大雄伟和难以接近等特点,使得高耸的奇峰被人们看作是通天之路而受崇拜,这种把山神化的结果,产生了山神的神秘观念,认为由山神掌管着山中的动植物和财宝,这种幻想同该山中所发生的不寻常事件相联系,进一步加深了对山峰的敬畏之另一方面,群山中有许多岩石体积巨大,形状奇怪,给人以很大的神秘感,加之岩石在早期人类的生活生产中具有巨大的效用,是人们制造生产工具和武器的重要原料,所有这些导致了人们对山石的普遍崇焦人死后置其棺木于天然岩穴之中,使其投入山神的怀抱,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葬式,历史上把这种葬式称之为“山葬”或“悬棺葬”我国东海之滨的武夷山人及现代川甘之交的部分白马人就曾长期采取这种葬式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与之有关的石棺,包括石板棺以及整石凿成的石涵棺、大石墓等,在川藏、川黔交界处,这种葬式广为沿传方石镶彻而成的石棺葬可追溯到第一代蜀王蚕从氏时代,在广州象岗山发掘的西汉越王墓亦属此类葬式。
(四)天葬。天葬又叫“神葬”,在西藏和西北地区的藏族土族门巴族等少数民族中广为流传。葬时将尸发系于葬台之柱上,首先由背部剖开,然后将尸割成小块,抛上天空饲鹰、雕及鹅等,其后复用铁杆将尸骨击碎为末,拌以炒面抛饲群鸟,以食净为吉。这种葬式与动物崇拜有很大关系,在古代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情况下,人们依靠采集野生植物,猎取野生动物为生,而采集猎取生活又十分不稳定,特别是狩猎动物更为难艰和危险,人们幻想出一种侥幸心理,把狩猎和采集的成功寄托于生产对象本身,由此产生了动植物的神秘观念,在以后漫长的历史实践中,逐步演变成为图腾崇拜。每一民族所崇拜的图腾物因所处时代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天葬习俗很可能与藏民的鹰崇拜有关,因为历史上藏族的许多部落都禁止捕获和蚕食鹰、鸽雕等类动恤
除了上述四种主要葬式之外,在我国历史上还存在多种形式的其它葬式,包括:风葬,把尸体安于蓝中或筐中,高悬树上,任其风化水葬,把尸体缚在筏上,然后翻在筏底,使其顺水而走海葬,把死者尸骨抛入大海之中,任其漂流食葬,把死者尸体分割成块状,不同部位由本族不同的人物分食室葬,把死者遗体绑成屈肢蹲状,埋入卧室地下。木葬,取一直木,先纵剖为二,就中凿挖人形槽,大小深浅足容身体,然后纳尸其中,合二为一,外用铁箍紧束固定,深埋地不树葬,在生长茂盛的大树上,凿挖人形槽,将尸体纳入其中,复用树皮遮掩,外用绳索束牢所有这些葬式都与人的死因、民族图腾对象地理环境等因素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