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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推出的“经济适用墓”,再次掀起有关殡葬改革的典论交锋:墓价高于房价,“经济适用墓”能否破解“黄泉路上收费高”的尴尬,减轻群众的殡葬负担?这种改革是否适符合殡葬改革的方向?(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在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非常紧张,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的现实基础下,在民政部2009年底《关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我国殡葬改革的宗旨是“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殡葬负担”的现实语境下,无论“经济适用墓”的名字多么好听,发出这样、那样的质询和疑问,都是意料之中的。
毋庸讳言,“经济适用墓”显然有悖于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这让笔者自然联想到武汉市日前鼓励倡导的树葬等绿色殡葬新形式。
11月15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采取树(花坛、草坪)葬等不占、少占土地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方式安置骨灰的,提出由民政部门予以奖励。(11月16日《长江日报》5版)
无疑,这样的殡葬方式,才体现了绿色、文明、经济、低碳,才符合科学发展观,值得宁波及诸多在殡葬改革上苦苦探索的地方好好学习借鉴!
其实,树葬在我国有悠久历史传统。现代树葬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没有任何殡葬设施,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成为绿色殡葬的创新形式。
不仅如此,树葬还可以彻底废除传统的火化后又选择多种形式的墓葬的方式带给社会的消极负面影响,彻底解决一些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利于保护耕地林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发展殡葬事业,使过去不断破坏生态环境的传统墓地不复存在,大量节约土地资源,绿化环境。
可见,树葬基本上是“有百利而无一害”。需要各地大力推广倡导。如果树葬能成为殡葬的主要形式,将会真正实现人丫门“青山埋忠骨”的夙愿,将会让树、人、墓有机、和谐、统一,减少殡葬经济负担和社会矛盾,让逝者含笑九泉,安息无虞,书写人与自然和谐、生态文明的绿色时代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