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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殡葬管理条例》,其管理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相关部门应该大力宣传现行的殡葬政策。

本文从土地、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角度,以调研资料为依据,针对当地的具体情况,试着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政府保护民间文化,保留多元文化,这样才能使传统的文化、习俗得以稳定的发展和传承。当地以土葬方式为主,利用未开发的盐碱地并未对当前的土地利用构成威胁。政府鼓励当地人继续采用土葬方式,只是需要规范棺木的材料使用政策,建议最好采用农村就地取材的秸秆压缩材料做成棺材,这样既解决了秸秆燃烧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也解决了保护树木,节省成本的环境与经济问题。早在1995年,就有学者提出《绿色土葬》的殡葬模式,即土葬一一火葬一一绿色土葬,也就是火化后,将骨灰撒入河海或田野,骨灰中含有丰富的钙质,对土地有好处。
另外,我们也不排除采用现代大规模使用的火葬方式,因为当地居民的下一代大多数在城市中工作,父母也将被接到城市安度晚年,土葬方式对他们来说就不太符合实际情况了,将来采用火葬的方式极为可能。首先,要改进殡仪馆的火化环境和技术,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尽可能减少废弃物对大气的污染。同时也要解决好陵园的管理问题,避免很多城市出现的“盒”满为患的局面,而是要打造具有旅游价值的优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