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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农村的殡葬用地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也是今后长沙土葬改革的重点区域,传统殡葬用地模式占用大量土地,人地关系较为紧张。

公益性公墓作为广大农村解决骨灰安置问题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农村殡葬改革具有重要作用。长沙市农村在提高火化率的同时,要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这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一种在目前来看比较容易被接受的选择。目前长沙市有3个乡镇正在试点,今后将成为长沙广大农村殡葬用地推广的趋势,但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公益性墓地使之不仅具有安置骨灰的功能,又具有节约土地、生态环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值得研究。建立生态公益性公墓既符合我国现行殡葬管理方针,又满足了人们入土为安、回归自然的愿望,对巩固和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高质量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1)立足全局,统筹规划农村墓地
墓地的入葬具有“累积效应”,时间越长,入葬的亡口越多,搬迁越困难。如果仅在一个村或几个村的小区域内建墓,很可能出现与市政总体规划频频“相冲突”的情况,为之支付的成本将会极其昂贵。因此,从整个区县的广域高度择地建墓,作为集约化安葬的墓地。同时,加强对墓地的统一规划,墓地内绿树成荫,花坛中百花四季常开,这样有助于提高农村墓地的稳定性。长沙市的农村可以以村为单位建设小规模墓地,这里的村指行政村。若每个自然村建一处墓地太多:几个村建一处群众可能不习惯。以每村建一处公益性墓地比较合适。按每村2,000人计算,年平均死亡12人,20年死亡240人,2到3亩地即可用30年左右,不必占太多的土地。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2到3个村合建一处墓地。
(2)殡葬用地建设高度集约化,提倡生态葬
集约利用土地是长沙市农村殡葬建设的重大课题。密集型入墓方式使一个墓穴与另一个墓穴紧密相接,使入墓率大大提高,节约了大片土地。这种方式既有效地解决了乱理乱葬,又满足了农民“入土为安”的心理需求。在土葬改革区,作为传统墓葬的改革,将遗体或骨灰用可降解的葬具装硷后深埋地下,地面植树以为纪念,遗体或骨灰进入自然界的良性循环,实现能量流动和物质流动的良性循环,是殡葬文化与环保理念较为完善的结合〔侧。树葬型公益性公墓是长沙农村殡葬改革进程中应大力推广的葬式,这种将骨灰或遗体深埋于公益性公墓并植树作为寄托哀思标志的安葬方式,既满足人们“入土为安”的传统殡葬心理和回归自然的愿望,又符合中国传统哲学中“天人合一”的思想,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资源,绿化荒山瘩地,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缓解骨灰安置设施的压力,有利于移风易俗,树立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是殡葬改革与提高绿化率的最佳结合点,也是造福后代、一举多得的利国利民的好事。
(3)高度重视绿化
长沙农村殡葬用地的高水平绿化和花园化,可成为生态建设的一个绿色板块,有力的降低墓地对周边地区的负面影响。要建设绿色环保墓地。墓地建设以不破坏周边环境为最低标准,墓区要突出绿色,体现环保。墓地地表尽量不要用水泥、砖石。围墙可用冬青形成篱笆。不建大门,可种两棵大树代替。墓地名称可刻在门口一块大石头上。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提倡骨灰撒葬、植树葬、花葬、草坪葬。可以在墓地同时尝试几种模式引导农民逐步认识并接受不占土地或尽可能少占土地的生态和立体模式。在广大农民暂时接受不了这些先进模式的情况下可以兼顾群众的要求,变通解决。如可尝试骨灰深埋葬法就是一例。这种葬法的特点是既兼顾传统骨灰盒安放在墓穴里的葬法又具有生态环保性。即墓穴一般在地表以下五六十公分,墓穴以上至地面全为土层以便若干年后不影响还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