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在藏区,人死后的埋葬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文献和考古资料显示,主要有塔葬、天葬、土葬、水葬、火葬。这些葬法的不同,是以每一个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同而定的。总体而言,在丧葬方式中存在着明显的等级性:最高级别是塔葬,其次是火葬,最流行的是天葬。另外,有些地方土葬的比例也很大,夭折的幼儿盛行水葬等。

塔葬
塔葬被藏族视为最高等级的葬俗,只有大活佛和极个别贵族才能享此殊荣,将肉身经过防腐处理保存在金银塔内,受人供养。塔葬体现和表达了活佛、高僧大德者内心最真实的情绪向往,即灵魂不灭,法身永在,佛无处不有无时不在。一般说,历世达赖、班禅采用金灵塔,甘丹赤巴只能用银灵塔。灵塔由塔座、塔瓶、相轮三部分组成。从塔外的包装看,灵塔种类较多,有金灵塔、银灵塔、铜灵塔、木灵塔、泥灵塔,根据活佛生前地位高低不同而选用不同等级的灵塔。“在藏区,对施行塔葬的遗体的防腐处理方法较多。一种是先用掺香料的药水浸泡洗涤遗体后,多次敷盐巴以吸干体内的血和黄水。这些粘满活佛血和黄水的盐巴叫做‘顿擦’,被藏族视为圣物,既能包医百病,又能去灾避邪,寺庙以此赠送贵宾。还有将遗体放进同人体一样高的、四周堆满干燥沙粒的土框中,让细沙慢慢吸干遗体中的水分,这大约需要三年时间。此外还有将遗体放置在底下有火炉的房间里烘干,当然房间的地面上要铺一层厚厚的特殊粉末,遗体先经过了特殊处理—取出体内器官,灌入特制的油漆,遗体经过防腐处理后,一些遗体还要贴上金片,撒满藏红花和香料等。此后再给遗体整容、着装,移入塔中,长期保存并供人膜拜。”
天葬
原始的天葬是将死者遗体放置于露天荒野,任鸟兽啄食。天葬是藏族较普遍的葬俗。当人停止呼吸后,有的地区停尸三五日,设灵堂、祭台,燃酥油灯,祭献各种食品,请僧人念经,超度亡灵,亲朋吊丧。有的地区则很快送往天葬场,偎桑祭祀,请僧人念经、吹法螺,招来鹜群啄食。送葬时,亲属开始做出殡准备工作。先将裸露的全身进行捆绑。然后装在新做的白布袋里。捆绑方法是将膝部靠近胸前,手在脚前交叉,一起捆绑。或者将膝盖弄弯,绳子捆于脚腕处,拉向后,把双手拿到背后,手脚重合捆绑。第二天天未亮之前人们用木棒和绳子做的临时架将尸体送往天葬台。此事只能男性参加,女性只到死者家门口即停送。人们认为尸体被吃光意味着死者己脱离人间,飞升西天了。否则会认为是死者罪孽大,还要请喇嘛念经超度。天葬在牧区盛行,各地都有专门的天葬场,一般设在高坡或山岗上,有人专门从事此业。天葬这一葬俗的实质内涵,不外乎是灵魂不灭论和佛教利他主义思想。这一葬俗的产生和实行提供理论依据的,是龙树大师中观论中的“人无我”和断除“我执”的思想,这种学说和主张体现了平民的价值取向,所以很快为藏族群众所接受。
土葬
土葬是藏族最古老的葬俗。藏文史籍记载,吐蕃止贡赞普之子茹拉杰为其父建造了“第一座陵墓”。“止贡赞普的尸体被装入铜边的棺木,抛进雅鲁藏布江中,最终在羌爷带堂建墓,这是赞普逝世后最早修建的陵墓。”又据《西藏王统记》载,止贡赞普尸体出殡时,有苯教巫师参与主持。至吐蕃王朝,己基本形成丧葬祭祀的整套规则,“其赞普死……乃于墓上起大室,立土堆,插杂木为祠祭之所。”于是有了西藏文献记载最早的墓葬。“但是近年来的考古发现,却以确凿的证据表明,早在距今约三千年左右的西藏新石器晚期,己经有了建立墓葬,埋葬死者的习俗,大大早于传统的文献记载。”(墓葬)类型有石棺墓和土坑墓两种。”葬本来是藏族原始固有的葬俗。但在盛行天葬以后,藏族人民则改变了认识,认为土葬是最坏的一种葬法。按藏族人的风俗,那些有重大罪恶之人及受刑而死的囚犯是不能天葬的,只能埋入地下,这样他们的灵魂就不能转世。患有麻疯、炭疽、天花等传染病患者的尸体,西藏和平解放前法律不允许他们天葬或水葬,只允许挖坑埋进土里,意思是灭其根种。但在四川、青海等部分藏族地区,仍流行土葬。
水葬
水葬在《智者喜宴》中记载:“萨南僧德、德楚南雄赞、塞诺南德、塞诺布德、德诺布、德结布、德珍赞等八位赞普被称为‘地德八王’,‘地德八王’之陵建在河之中央,犹如雪山落在湖面之上。”叹藏史明镜》中记载:“止贡赞普的尸体被装入铜边的棺木,抛进雅鲁藏布江之中…”其实,根据上述依据说明止贡赞普时期己有水葬的习俗,地德八王时期是河中建陵的开端。水葬是按环境条件在各种各样的水中抛弃。譬如:黄河、长江、湖泊、海洋等,根据自己的方便而行。在西藏,许多人认为水葬卑贱,只有对乞丐、病人、或患传染病的死者才水葬。但在藏东,大多数人都采用水葬。水葬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整尸抛入江河之中,甘孜雅江扎巴地区奉行此俗。二是将尸体肢解后再投入江河中,甘孜德格龚娅地区的水葬习俗即如此。当前有些地区采取将骨灰撒于江河湖海的形式,也是一种“水葬”。水葬的硷尸与天葬大致相同,按卜定的时间投入河中,三日后,死者家属前往投尸处及下游巡视,若发现尸体浮于水面,或滞尸河岸,重新置入水中。水葬多用于幼年死亡和患传染病而死的贫民。在藏区,一些年纪较大的藏族群众不吃鱼,除了宗教和迷信等原因外,水葬也是一个原因。但也不尽如此,拉萨西南面一百里左右的郡巴村中,就有一些群众以捕鱼为生。
火葬
火葬的风俗在藏民族的生活中自古以来就有,《藏史明镜》载:“聂赤到萨赤之间的七个吐蕃赞普叫‘天赤七王’,这些赞普逝世后没有坟墓,有‘攀援天绳,逝归天界’之说,其实当时尸体火化后烟雾散发天空。”从这一历史书中能看到藏民族的生活中早己出现并拥有火葬的习俗。在历史上多用于僧倡。解放后,国家工作人员和一些农业区的藏族群众也多实行这种葬式。火葬的硷尸与土葬相同,出殡之日,将尸体抬到固定的火葬场(有的地区则临时选定),从炉顶置入葬炉,浇油焚尸。三日后,亲属同去收拾骨灰,葬入坟莹,或撒于高山之巅、江河之中。火葬在农区比较流行。
不论采用哪种葬式,出殡后都得请僧人念经,超度亡灵。亲属均带孝服丧。藏族重生不重死,相信死者可以转世,故对念经超度十分重视,往将死者的财产全部用于请喇嘛念经,为死者举行超度仪式等。喇嘛要为死者做隆重法事,还要打卦决定采用何种丧葬方式,并选定出葬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