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面两章的实证研究证明,宗教能够促进社会资本的积聚,继而实现人的发展;但在社会现实中,不同的宗教或者宗教形式所促进的人的发展并不是一致的。传统的天主教鼓励人的自我克制与服从,路德新教鼓励人在俗世中取得成就,儒教则重视人的社会责任的实现;当代的主要宗教都基本实现了宗教与社会的融合、教义与法制的统一、神秘主义与科学精神的共存,但法轮功、呼喊派、某些邪教组织、真理教等邪教组织,一方面确确实实地积聚了大量的社会资本,另一方面却将这些社会资本应用到了非常偏激、邪恶、凶残的方向。这引起了笔者的思索,那就是,宗教固然可以积聚社会资本,但这种社会资本并不是良性的,而是既能为善,也可行恶。在当代,随着中国宗教人士与潜在的宗教人士数量不断增大,如何促进正向的、良性的宗教社会资本,如何使宗教为社会服务而不是为社会之害,是社会学家需要解决的重要任务。在本章中,笔者希望从三个方面来分析良性宗教社会资本的实现: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上海墓地,华南陵园,

首先,我们认为,目前世界上时代悠久、信徒众多的主要宗教,基本上都是良性的,或者至少不是消极的宗教,而扰乱社会秩序的那些邪教则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消极社会资本的积聚。因而我们可以通过己有文献,提出宗教社会资本的价值判断准则,从而用一套具有操作性的指标来区分良性宗教社会资本与恶性宗教社会资本。
其次,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具有良性社会资本的宗教也必然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与社会上的主流价值观相契合的。因此,我们需要将此前得到的评价指标与主流价值观相对比,分析良性宗教社会资本是否与当前中国发展的大环境相吻合。
最后,对我国主要宗教社会资本功能的评价。我国古代与当代都具有不同的宗教组成,这些宗教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资本功能呢,是否为良性的宗教社会资本呢?我希望对此进行一次梳理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