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类型的“二次葬”仪式并非马达加斯加特有,类似的“洗骨葬”、“拾骨葬”在中国广西上林地区的壮族、贵州荔波县的白裤瑶族、浙赣闽的会族及客家人中都普遍存在或者说曾经普遍存在过。
例如,在二次葬作为主要丧葬方式的广西壮族聚居村落,人死后,第一次葬是将遗体安放在木制的棺材里,“躺”着埋在土里,堆成长形坟,叫“长墓”,也叫“新墓”,表示人还“睡”着,并没有“死”,也表示人的灵魂还没有到“阴府”,还是“新鬼”,没有投胎转世。所以在家堂上另外给他设灵位,祭祖时他并不被包括在内,而另行设祭。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上海墓地,华南陵园,

第二次葬,先是捡骨(也叫“捡金”),一般是一次葬的三年后。所以定三年,一是等遗体腐化干净,二是按“五服”应“斩哀三年”。抢骨也要选好时辰,“五服”内的直系亲人都到场,先烧香祭拜,然后掘土、开棺,开棺时用笼布或雨伞遮阳,见骨时亲属痛哭流涕,之后才围成一圈,逐一将遗骨取出,揩净,如果遗骨潮湿,还要用炭火烘干。最后按从脚到头的顺序安放到“金坛”中,取“坐”着的姿势,表示他自然从容地坐着,面对人间和他的子孙,祭拜时就像与后人亲密无间地“见面”一样,之后盖好罐盖。下葬又另选时辰,在墓地事先挖好一个容得下“金坛”的圆筒形井穴,到时辰才将“金坛”放进去,“井穴’上用一块圆形石板盖严,再堆土成墓。然后举行隆重的祭拜仪式,二次葬礼仪结束。二次葬后,一至三年之间,还要“探金”一至两次。所谓“探金”,就是掘开坟土,打开石板,探看“金坛”里的遗骨好不好。干爽的、金黄色的为好,泡水的、灰黑色的就不好。好的,就放心“定葬”;不好的,要取出“金坛”寄葬,再找“风水地”重行二次葬;不好不坏的(遗骨虽不泡水但很潮湿、颜色灰白),可暂时复士留坟,第二年再“探金”一次,看看转好或转坏以决定该墓地的取舍。“探金”也由“地理师”定时辰和主持,前后均要祭拜,但仪式都较简单。“定葬”后,此墓就是“祖墓”,一般不再迁动。
这些具体的仪式过程,学者龙辉锋、谷家荣Isl曾分别以广西大新县昌明乡和广西金秀大瑶山古陈村坳瑶为例,撰文详细解说。从这些文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中国境内的二次葬仪式虽在细节上与Famadil}ana仪式有诸多区别,但本质上及功能诉求上是非常接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