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厚生薄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标准,科学处置人类遗体。人类处置遗体的具体方式一般应按照这样的轨迹向前演进,即:传统土葬安置遗体—火化后保留骨灰—火化后不保留骨灰—自然深葬处置遗体—对遗体进行资源化利用。现在人们处置人类遗体的方式,主要是传统土葬、保留骨灰(火葬)、不保留骨灰(如海葬等)三种具体情形。但经过前面的分析可以认识到,这三种方式都明显有悖于生产力标准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以,当前国人要努力创新殡葬观念,逐渐摒弃这三种方式,尽早使自然深葬和遗体资源化成为人类遗体处置的主要方式,从而把握人类社会先进殡葬文化的前进方向,为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物质力量。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上海墓地,华南陵园,

自然深葬,就是将自然状态下的逝者遗体用自然的方式直接深埋地下,使之回归自然、融入自然,即将不经过火化等特殊处理的逝者遗体用低成本、可降解的环保材料制成的袋、罩等装硷或覆掩后深埋地下2.5一3 m,使遗体进入自然界物质流动的良性循环过程,地面不起坟头,可种植树木等植物。进行自然深葬的墓地,经过一定期限后可以重复使用。自然深葬是对传统土葬的扬弃,有一些和传统土葬相类似的特征,但又同传统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它真正地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种人类遗处置方式简便、环保、节约,不存在类似保存骨灰那样的遗留问题,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体现了以生者为本的精神,也符合让逝者“入土为安”的传统理念。早在2 000多年前,汉武帝时代的杨王孙就提出过类似自然深葬的观点。他反对厚葬,提倡薄葬,要求在自己死后“以布囊盛尸,入地七尺,既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古人尚且能够如此,当今国人又何乐而不为昵?
遗体资源化,就是将人类遗体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全面、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遗体资源化是最有利于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遗体处置方式,是人类殡葬活动发展的最终方向。这种方式使人类遗体(包括其器官)得到充分利用,是一种变负担为利益,变消耗为资源的方式。生者的利益在这种方式中获得了最大值,逝者的作用在这种方式中则得到了最大的延续和发挥。所以说,这种方式体现了生者与逝者价值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人类生存、发展与死亡的有机统一。这种方式的实现,将是整个社会殡葬观念的一场革命。当然,要使大多数国人从心理上接受这种方式,必然需要一个较长的观念转变过程。另外,从现实情况来讲,遗体资源化这种方式不仅会使人们的殡葬观念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还要涉及到道德伦理观念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国人在努力构建科学殡葬理念的同时,国家应该制定出台有关人类遗体及其器官捐献、买卖、研发、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和促进人类遗体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