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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地景”的相关概念界定

“文化”的定义
“文化”是一个最普通、最常见的概念,人类的任何行为、活动都与之息息相关。同时,“文化”又是一个极为模糊的概念。至今,没有任何一个学科、一个学派能将其清楚界定。“文化”是在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因此,它具有人为性与历史性。与此同时,它又具有擅变性与排他陛。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即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等,同时也包括社会制度和组织机构。两者的差异在于,前者包括了物质与精神层面,而后者排除了物质层面,更加侧重于精神层面。美国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M.Colbert)在19_52年时,曾对1871年到19_52年这80年间,有关西方的文化学概念进行过一次回顾和评析。在其搜集到的164种关于文化的定义中,大致有描述性的定义、历史性的定义、规范性的定义、心理性的定义、结构性的定义和遗传性的定义等6种。在此基础上他提出的定义是:文化是由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得和传递。因此,“文化”又具有象征性与符号性。
地景”的定义及其发展趋势
“地景”这一名词是来源于西方“Landscape”的直译。同时,"Landscape"也被译为风景、地形等。关于地景的研究持续了长达四个多世纪的时间,因此,地景的概念在各个不同的研究时期是不一样的。相关研究学者将“地景”的研究发展分成了四个趋势,划分的依据为其不同的研究对象与研究目标。17世纪,欧洲风景绘画艺术的盛行带动了地景研究的发展。那时的地景研究是以视觉美学为基础,主要探究的是视觉景观的外在艺术性以及其对内在心理的影响。19世纪中叶,自然地理学家洪保德(Hum-boldt将地景引入到地理学的研究之中。此时,地景与“地形”、“地物”同义。20世纪上半叶,德国生物地理学家特罗(Troll提出了地景生态学(Landscape Ecology)的概念。生态学的引入,给地景的研究发
展带来了崭新的面貌。此时,地景作为生态结构的功能被研究和探讨。20世界下半叶,地景的研究逐渐发展到以文化研究为对象,地景的文化内涵被深入的挖掘与研究,特别着力于探讨地景与文化的相互作用与内在关联。在全球化潮流影响下的今天,保存并发扬文化性、民族性与地域性特征己成为地景研究的主要目标。而“文化地景”的概念便是在这样的研究背景下所产生的(如图2.1 > o
文化地景”的定义
“文化地景”由“Cultural Landscape”直译而来,是地景的研究逐渐发展到以文化为研究对象所提出的概念。因此,该概念是建立在地理学的学科范畴中的。国内的相关学者专家也将“Cultural Landscape”直译为“文化景观”,两者在字面上虽有差别,但其定义及内涵没有本质的差异。本课题默认将“Cultural Landscape"直译为“文化地景”的翻译,以便开展后续的研究。
文化地景是人地关系的文化呈现,不同地域时空条件下的自然、文化、生态、经济、艺术等各种因素所构成的综合作用,必然使文化地景以一种特质综合体的形式表现出它的特殊性。文化地景是一种合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不同的时期,不能的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艺术的综合反映,它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National Park Service)对其的定义为:一处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共存的地理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事物与事件都包含在文化地景的范畴之中。文化地景的相关研究来源于地理学,因此,在探究文化地景的相关定义时,不能够忽略地理学对其的研究。人文地理学家卡罗.邵尔(Carl O. Sauer在192_5年出版了《地景形态学》C The Morphology of Landsacpe,该著作将地理学重新定义为建立在哲学与文化的地景研究基础上的学科。因此,他将文化地景定义为:是经由一个文化群体对自然景观的作用而形成。文化是主体,自然地景是客体,文化地景是其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具体的文化附着于具体的地景,因此,最终形成的“文化地景”是具有特定的、地域性的文化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