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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不仅是国家大政方针的明确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为了使环境政策在殡葬行业落到实处,国家将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写入立法,年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可见,殡葬行业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已经得到了国家的充分重视,并且整个殡葬行业正朝着生态环保的方向不断迈进。然而,目前我国殡葬行业环境保护的现状仍不容乐观,不管是土葬还是火葬,都难以避免浪费优质且有限的资源,或多或少地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土葬是任由尸体自然腐烂的一个过程,遗体的腐烂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水源、空气造成污染。除尸体可成为污染源外,灵枢与防腐液也是导致环境污染不可忽视的要素,有的家庭在为死者土葬的过程中还会在灵枢里而加入防腐液,以避免尸体的快速腐烂,防腐液中所包含的汞、砷等元素对水资源所造成的污染甚至大于尸体所造成的污染本身。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是土地资源弥足珍贵的重要原因,然而,一些生前患有癌症的死者,由于多次化疗导致遗体内大多含有一些放射性元素,这些放射性元素在进入土壤后无法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消解,又会成为一种独特的污染源,被放射性元素污染过的土壤也会因此丧失了利用的价值。此外,土葬还会占用更多的土地资源,甚至出现“死人夺活人口粮”的现象。与土葬相比,火葬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资源造成的浪费更为显而易见。火葬虽被广泛认可,但也非人类遗体处置的理想方式。
我国老年人口众多,每年大量的死亡人口在火葬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柴油资源,燃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会严重污染我国的空气环境,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与温室气体也会成为加剧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即便火化后,有些地区还会将骨灰偷偷按照传统习俗以土葬的方式“二次下葬”,这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资源造成的浪费是双重且多次的,因此,“二次下葬”更值得人们警醒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