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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体制的法治化建设不仅仅要从移风易俗着手,还要从革新人民群众的丧葬理念、改变错误生死观的层而发力。入土为安的传统殡葬观念在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扭转是我国殡葬体制改革过程中思想层而的障碍,我们可以通过在农村或偏远山区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地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来倡导厚养薄葬的理念以及推广不留坟头、以树代碑的新型殡葬方式。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人民群众传统的殡葬观念,也能有效地照顾与安抚人民群众的情绪。政府部门可以在农村内的公告栏张贴相关政策文件或通过拉条幅的形式张贴宣传标语来增进人民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此外,还可以在农村或城市社区设置法律顾问,通过借助法律顾问的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为了促使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与挖掘乡贤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也是很有必要的,乡贤制度是连接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与纽带。我们可以利用乡贤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加大对厚养薄葬观念的宣传和普及,在革新人民群众丧葬理念的同时也帮助人民群众认识到殡葬改革的深远意义与价值。乡贤还可以积极充当民政部门与村民之间的缓冲地带,这可以有效地避免潜在社会矛盾的出现与双方因不必要的冲突而进行的直接博弈,同时对民政部门相关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与进行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