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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寺院被佛化现象

来源:2021-04-20 11:51:03
    原始佛教传入越南以后,己经对越南民间信仰产生了较深的影响,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民间信仰,其中,民间信仰中的神、圣母、石头等因素就被看成“佛”并获得人民在寺院中供奉。
    在寺院中供奉的“四法”。
    越南人是种植水稻的居民。因此,供奉支配农业种植的云、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很久以前就形成了。由于拥有便利的地理位置、景观及交通,在北属时期之前,垒娄市是全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经过考古肖湘河岸、垒娄河岸、五县河、陇江等结果显示,这地区己历经了蓬原文化(越南捂:Van hoa Ph%tngNguyen)、同豆文化(越南捂:Van hoa bong eau),坂阴文化(越南捂:Van hoaGb Mun)和束山文化四桓史前文化,是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在这儿还留下来许多纯越和没有汉化的地名、民族如垒娄、垒娄江等或漫娘佛母家乡的慢舍乡。延应寺的庙会有供奉树神(桑树娘)、石神(佛光石),这些仪式己经反映了古越南人种植水稻的生活和信仰,这阶段是属于母系氏族阶段的。佛教传入越南之前,在陇江两岸地区,古越南人的信仰具有母系氏族的痕迹,当时,在一边河岸,氏族的文化圣母是漫娘、桑娘、豆娘等等,后来,佛教传入这个地区,这些圣母就成为“四法”。另外一边河岸,人民供奉月恒佛迹山的祖姑,这是越南北宁省仙游一佛迹的肥沃田地开荒和灌溉的始祖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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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在寺院被佛化现象

        “四法”,指越南民间信仰中由佛化身而成的女神,是农业重要的云、雨、雷、殿等四个自然现象。虽然管辖云、雨、累、电等四个自然现象,但是,“四法”的概念与民间信仰中的神不同在于自然神是可以颁福降祸的全能神抵,而“四法”是佛、是菩萨化身成的神来帮助众生,即“四法”是拥有慈悲、智慧的菩萨,其化身为自然神以帮助人们,让雨和风顺。
      虽然在民间中,“四法”是云、雨、雷、电等自然神,但是,自然现象前面的词语有“法”这个字,是因为这些神还是属于佛教的。佛教的观念认为“诸法由缘生”,即河、山、树木、草、云、雨等事物和现象由各法在因缘的基础上形成的。各位佛和菩萨为了众生的利益可以化身为神、皇帝、天等来帮助众生。“四法”是从佛教产生出来的,所以,被称呼为“四法”而不是“四神”。在寺院的“四法”像虽然大多数于十七十八世纪制作的,也按女相制作的,但是,形状又不像本地圣母像制作。即个子高大、头发就像佛陀像的。圣母像的胸部通常是凸出的,但是,四法像的胸部就没有凸出,而像男人的。也许,虽然,叫做为“娘”,但是身相又是男生,意思是佛教的慈悲与智慧相结合的。
    当佛教传入越南时,为了与越南文化融合,佛教己经与本地农业信仰相结合,成为了农业文明的佛陀。农业居民的求雨信仰包括云、雨、雷、电等四法,这四法与漫娘佛母结合成为了越南的佛母,并在求雨仪式上进行佛母迎接仪式,这是在印度古国的佛教没有的仪式。越南人民信佛不只是为了走向解脱,面向净度涅架世界,而且盼望佛陀救度和保佑人们能够避免天灾和战乱。如此,供奉佛陀的香案就在农业女神庙宇布置,将各位女神“佛化”,成为佛母并获得如像佛陀供奉。
    如此,越南人己经创造了自己的佛陀。本地因素(内生)和佛教(外入)技巧的相结合,越南特色佛教体系《岭南只怪》、《越殿幽灵》等己经针对曼娘佛母的故事作了相关记述。许多学者认为,传说中的曼娘佛母故事和“四法”寺院系统实际上己经标志着越南佛教的发展,那就是从“在越南的佛教”转化成“越南佛教”。曼娘佛母是佛教初期传入越南的佛教与女神供奉信仰相结合的形象。根据民间典故,曼娘从12岁开始在灵光寺(今属仙游县)修行。一天曼娘正在睡觉,(印度)和尚丘陀罗不经意跨过她的身体后,曼娘怀了孕,14个月后生下一个女儿。丘陀罗在返回西竺之前,交给曼娘一根锡杖并吩咐,干旱时把它插在地里,可以救活人民,他念咒后把女儿放在天德河畔的桑树根洞里。丘陀罗返回西竺后,干旱延续三年。曼娘用他留下的锡杖插在地里造雨。桑树倒入河中漂至累楼城,听到曼娘的声音便靠岸。曼娘叫人把桑树雕成四尊佛像,称为“四法”,佛名为法云、法雨、法雷和法电,象征着云雨雷电。工匠在雕刻四法时,雕至桑树中段,看到一块石头,便扔下河里,夜间河里却明亮起来。原来那就是丘陀罗和尚女儿的化石。这块石头跳进曼娘的船,曼娘把它供于神台,称为石光(发光石)圣。后来曼娘被尊为佛母,修行于祖寺(满舍),而四法则分别供奉在同一地区的四座寺。曼娘佛母和四法的故事,很形象的将佛教和越南自然神、女神相结合起来了。印度的佛陀化身为越南自然神,反之,各位自然神也获得“佛化”,成为了四法寺院,这是越南民间佛教的特征。
    每次遇到干旱,地区中的居民经常在四法寺院中举行求雨仪式。越南人民相信,任何地区迎接、供奉四法就会获得雨和风顺、庄稼丰收。四法信仰就是越南人民经过许多时代的心灵依靠之一,在四法寺院中存在了越南民族灵气、传统力量。对于四法佛陀体系而言,印度的佛陀己经来了新的内容,那就是具有本地民族的因素,具有权能,接近人民,保佑民族。
    圣母供奉
    圣母供奉是农业居民的特色信仰,这信仰呈现人们对妇女的生产、养育、照顾和创造的尊敬,因为在农业文明中妇女占据了重要地位。根据东方宇宙论,关于阴阳一致性的观念,越南人供奉地神、水神、水稻神等自然神都与“阴”性统一并获得人格化成为女神“母”。然而,也要分别女神供奉习俗和圣母供奉信仰“圣母都是女神,但不是所有女神都是圣母,而只有一些女神被崇敬为圣母”。获得供奉的女神有可能是自然神,也可以是人神。
    寺院是供奉佛陀的地方,但是,当佛教传入越南后,佛教和民间信仰很紧密的融合在一起,于是在很多寺院,被尊称为圣母的各位女神也获得庄严祭祀,成了越南佛教独特的寺院雕像,即前佛后母或前神后佛。越南人们对女神和佛母(化佛的女神)的信仰标志着越南人民信仰在佛教影响之下的转变。
    在寺院中布置祭祀圣母香案呈现了北宗佛教的灵活性,让越南人们可以到寺院拜佛,也可以拜圣母,满足了人们心灵生活。
    可以说,三座圣母的供奉就是“把零散祭祀行为整合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系统性的信仰”。三座圣母包括管辖水宫的水宫母(或水主母),管辖天界的天上母,管辖地界的地母。四府,除了前述三座圣母以外,还有林工圣母,负责管辖山林地区(岳府)。越南人民祭祀圣母,目的是盼望获得圣母的保佑,给他们带来财富和幸运。到十六世纪,又出现一位在越南人的信仰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圣母,其在寺院中也获得庄重的供奉,那就是柳杏圣母,即柳杏公主,其成为了越南的“四不死神”之一。在民间中,柳杏公主有时候被看为天上圣母。根据柳杏公主的典籍,当柳杏公主被道内派的道士(巫神)所骗,丧失了法术,在危难的时候,柳杏公主获得观音菩萨的救度,她觉悟和解脱,归依佛法。这故事呈现了“该民间人物的佛化”。
    在中部,由于生活条件和生存行为都与海洋有关,所以在这儿的圣母供奉行为也多少涉及到海洋。五行娘娘、四位圣娘或天依圣母、天亚娜、天后、观音佛娘等都是海洋的女神或与海洋有关。这些女神都是福神,是保佑、救助人们的力量,尤其是对靠海洋的居民。
    在南部,由于文化交叉和融合有所不同,高棉族、占族、华族和越族供奉瑶池金母,这位女神是中华道教的九天玄女的化身,或玉主母、处主母、灵山圣母等。可以发现南部圣母供奉信仰与中部、北部的供奉信仰有所不同,其受中华道教的影响明显重于佛教。
    也有的地方,圣母信仰有单独的供奉殿。但是,后来,为了生存和发展,于十七世纪,很多地方将圣母送到寺院中供奉,民间中叫做托佛余荫。这是佛教和民间信仰的双向相结合。寺院是圣母停步的理想地方,寺院因为有供奉圣母而吸引了更广大佛子和人民来寺院。
    石头供奉
    石光佛在北宁省的延应寺佛殿供奉,这是古越南留下来的石头供奉信仰遗迹。当初,石光佛是从小姑娘形成。石光佛就是石头供奉信仰的现身,石头是土地,土地是“阴”性的表示,具有母性,母亲通过佛发光。同时,四法像是从随水面向桑(磊A})港湾漂浮的树木制成的,这里的树木是“阳”,水是“阴”,“阴阳足够形成的”。四法又称为“法娘”。这些因素表示,佛教一传入越南就与本地信仰融合,即母生的哲理。母生就是阴生,“阳”由“阴”生。“阳”现实生活的良好,但“阴”是基础,这就是越南信仰文化的实践性。
    石头供奉信仰和四法的自然神供奉信仰相结合,形成“桑”(磊A})地区的混合信仰。然而,后来“桑”地区接受佛教的影响,不仅视自然神为“佛”,也视石头为“佛”。
    在香寺、柴寺等求子的寺院中,石头供奉习俗也呈现文化、宗教和民间信仰的相结合。创造生命、使之繁衍、繁殖后代原本是神圣的本能,但是,当人们日趋了解自然、征服自然,那么,自然神对人们的地位也日趋淡化,但是佛教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却越来越巩固,人们己经将神和佛陀相结合,佛陀也越来越接近人们的生活,如求子信仰也在寺院中的出现。走进有名的寺院中求子成为了越南人的民间信仰中的特色,黎显宗皇帝就是因为皇后在柴寺求子而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