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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认为,一场成功得体的丧葬活动都应该以凸显家属对逝者的哀思之情为前提。如果去除了“哀思”这一灵魂,场面再宏大的丧礼也势必因违背礼制而走向反面。因为举行任何丧葬活动的核心目的就是要表达生者对亲人故旧的哀思之情。这种哀思之情因生者与死者的关系不同而程度各异。在《论语》里面孔子极力推崇周代为父母守丧三年,也就是哀思三年的传统,他的一个学生宰予不以为然。孔子斥责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认为,孩子光生下来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为父母服丧三年表达哀思是天下通行的丧礼。这是一种人类基于报答养育之恩而产生的自发行为,是一种基本的人伦道德。他进而质疑宰予对他的父母是不是也有三年之爱。

哀思是丧葬礼仪的灵魂。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以及集中体现儒家丧葬礼仪思想的《礼记》中也多处表达了这种观点。
在《论语》里面,有个叫林放的人问孔子什么是礼的根本。孔子回答说这个问题的意义重大。对于丧礼,与其治办周备,宁可哀丧过些(林放问礼之本,子曰:“丧,与其易也,宁戚”。)在《礼记》里面,进一步表达了儒家的这种观点。孔子的学生子路对人讲:“我听夫子说过,举行丧礼,与其悲哀不足而冥器和衣袅有余,不如冥器衣袅不足悲哀有余”孔子认为,衡量一场丧礼成功与否的标准不是看它使用器物的多少和排场的大小,而是孝子所表现的悲戚之情。
儒家认为,哀思在不同的丧葬场合因生者与死者的关系不同表现的程度各异,但它在丧礼中的主色调不可改变。
父母等至亲有十月怀胎之辛,三年怀抱之恩,终生关爱之情。因而对于父母等至亲的哀思之情是最为深重的,表达的是孝子无尽的悲哀和绵绵的相思与眷恋。在《礼记》里面有这样一个小故事。孔子在卫国时,遇到有人送葬。孔子在一旁观看,说:“丧事办得太好了,足可以作为准则了。你们要用心记住。”孔子的学生子贡说:“先生为什么称赞那丧事办得好呢?”孔子说:“其往也如慕,其返也如疑。意思是孝子送葬时像个小孩跟在父母身后啼哭。下葬返回时因亲人己留在墓中而迟疑不愿意返回。”孔子之所以称赞这场丧礼办得好,是因为他认为孝子非常到位的哀思表现很好地突出了丧礼的灵魂。对于父母亲等至亲去世,儒家认为君子有终身的哀思,就无一时的遗憾(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
儒家认为,当遇到与自己无亲缘关系的邻里乡亲办理丧葬活动的时候也应该表现出合理的哀思。儒家经典《礼记》认为:“邻有丧,春不相;里有殡,不巷歌,临丧必有哀色”。意思是邻家有丧事,即使春米也不要歌唱。(古代春米时一般号歌邻里中有殡睑待葬的,不要在街巷中唱歌。参加丧仪脸上必须要有悲哀的表情。孔子有一次参加邻里的丧礼,看到一些人在灵前举止轻桃,他非常气愤,说了这样一句话:‘川m丧不哀,吾何以观之?[];
儒家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人懂礼。人情是礼产生的根源,礼是缘情而作。兔死尚且狐悲。作为同类,遇到素不相识的人家办理丧事,也应该要表现出哀悼之情才符合做人的礼节。《论语》中指出“齐衰者,虽不押,必变”意思是遇到穿丧服的人,即使是不认识的,也表示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