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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硷葬死者遗体的器具称为葬具。葬具的构成也是丧葬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因为葬具的构成应用,’同样受到文化传统、生活习俗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台湾少数民族的葬具构成也不例外。

或有裸葬,即不用葬具硷葬尸体。这在台湾少数民族的丧葬文化中,表现较为普遍,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有载:“人死,结彩于门,所有器皿衣服,与人生均分,死者应得之分,同其尸埋于床下,三月后会集同社,将死者取出灌以酒,然后深葬,葬不用棺梆,移居,仍取出再埋。"又新竹地区,“凡下山番,男女老幼身亡,不用棺硷,只就着身衣服或制以新衣穿之,床下开一穴以掩其尸。”反映了台湾一些少数民族对保存或保护先人遗骸意识十分淡薄。
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则以番布或鹿皮包裹尸身入土。南路凤山傀儡番,“父母兄弟故,家业器用一家均分,死者亦一分,埋葬于屋内,挖穴四围立石,先后死者,次弟坐葬穴中,无棺木,只以番布包裹,其一分物件,置尸侧,大石为盖,米粥和柴灰粘石岭,使秽气不泄。淡水地区,“淡南番死,男女老幼皆裸体,用鹿皮包裹,亲属四人异至山上,用鹿皮展铺如席,以平生衣服覆之,用土掩埋,服尚白。
上述裸葬或以番布鹿皮裹葬,是和台湾少数民族的某些宗教信仰观念有关。台湾少数民族认为人死以后灵魂不灭,尸体虽裸露,但灵魂已在形体以外,却是穿着衣服的。因为无形的灵魂已离开尸身,因此尸身已无关紧要,其保存保留与否已毫无意义,更无需入棺或实行二次葬俗。类似的特殊丧葬民俗,当与台湾少数民族的狩猎形态与文化有关。某些地区少数民族以藤缠尸,外包鹿皮,也反映了其狩猎生产经济形态特色。新竹地区,“又有顶山番,死后皆以藤捆缚其身,作危坐之形,外包鹿皮蒙面及身,又藤二条,自下而上,结束巩固,另结一圈于顶,以木棍横穿于圈,亲属四人异至山,开一穴,深四、五尺,坐而埋之,不封,不树,并死者财物衣服,弃置墓侧。另有一些少数民族则以天葬形式,弃尸野外,任鸟兽啄食。噶玛兰地区,有番人葬礼,“置死者于树枝间,任鸟雀食之,三日肉尽,乃大喜。认为死者的灵魂已升天,故认为是大吉之喜。
或有以葬具葬尸,其葬具质料构成,则以木石材料为多见。北路诸罗番坑仔等社,“番亡用杭为棺,瘫于膺边,以常时什物悬墓前,三日外,阂家澡身除服,又与别社期年三月十日者不同。有些则只有富者贵族方用棺木,所谓:“富者棺木,贫者草席。也有用石棺为葬具。北路诸罗番阿里山等社,“凡遇父母兄弟夫妇之丧,头裹阜布,号哭十日,不言不笑,不履门外,葬用石板四片,筑四方穴,屈曲尸膝,坐埋于中,上盖以石板,覆以土。也有以窑缸为葬,北路诸罗番嫌斌、大武垅等社,“番死,名麻八歹,当未葬时,在社鸣锣,丧家披发,阜布裹头,而止露二目,亲属酷死者以酒,哭尽哀,以大窑缸作棺,座本盾内。,.[1s〕也有一些以树身为葬尸之处。北港“王字番”,“死后剑大树以尸人其中,仍以树皮包裹,隔年胶合无缝,枝杆苍翠胜常,子孙常以牲牢祀之。..[1s)树葬,又有称为风葬,实际上是一种古老的丧葬形式,在中国古代,南北地区的少数民族,都曾以树为葬,当然形式乃不尽相同。台湾少数民族,以树为葬,可能也是对其原始狩猎时代树居生活的某种追忆意识的反映。台湾地区湿热多雨,林木茂盛,居住在深山密林的少数民族,对森木林木有着特殊的感情
与寄托,其葬尸于树,并以树为祀,拜祭先人,可能也是出于祖先祟拜、自然祟拜思想观念的影响。
台湾少数民族葬具构成,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葬具应用的多样化与不规范性。一方面说明了台湾少数民族丧葬民俗文化的丰富多彩,地方民族特色浓厚。另一方面也可能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与精神意识,至少在明清时期,仍具有相当的原始性。因为按照葬具演变的一般历史规律,随着生产力与科学文化水平的发展进步,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学思想意识的普及吸收,葬具的发展必然趋向统一,更为简化。所以台湾少数民族葬具构成的多样化,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思想文化意识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