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从陕西省大荔县、山东省沂水县、江西省铅山县等地区推行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的经验来看,结合福清具体实际,有三个方面可以学习和借鉴。

一、坚持高度统一的规划标准
从尽可能高的站位对推行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进行规划和统筹,特别是在土地类型、城镇规划、建设标准上,坚持全县一盘棋的发展思路,通过县政府的统一协调,最大程度的避免各村自主行动、自行选址困难带来的实际用地和土地规划之间的矛盾。
二、强化多主体的管理运营形式
从政府和社会层面大规模调动多主体参与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的管理和运营,以解决其管理人才、机制和资源的不足。比如,陕西大荔设置县镇村三级公墓管理机构,以强化政府对生命公园管理运营的管控。又如,江西铅山通过合建联建甚至政企共建的形式,在确保公益属性的基础上,引入社会化的专业性团队,提升生命公园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加强人文关怀
从做通群众思想的角度入手,由镇村干部出面,进一步加强对逝者及其家属的人文关怀,用情用力引导群众改变落后的殡葬观念和丧葬习俗,自觉接受和遵守文明新风尚,从源头出发解决滥建乱建坟墓的行为,促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长远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