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后,明成祖也利用道士为其夺取和巩固皇位出谋划策。他对道教也实行崇奉和管理并重。一方面继续对道教进行扶持,两度赐钱修龙虎山上清官;对在建文帝时被夺印浩的正一道首领张宇初仍然按旧例召见,并救令其修道书。明成祖还亲自撰写玄教乐章(大明御制玄教乐章),表示对道教的崇奉。他对明太祖时制定的管理道教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作了增补和修正。在以前没有设道教管理机构的偏远地区设置机构;规定全国僧道数量;命礼部加强对僧道的考试;对饮酒食肉,游荡荒淫的僧道杀不赦,进一步强了对道教的管理。此后的仁宗、宣宗、英宗对教的态度也基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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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世宗,他的崇道行为则达到了极点,他崇尚斋酸、宠幸方士和道士、迷信方药。在他统治后期,整个朝政都以崇道为中心了。在经历了嘉靖二十一年差点遭宫掉谋杀的事件之后,他移居西内,日求长生,郊庙不亲,朝讲尽废,君臣不相接。他考察官员的能力和功过不是以才德为标准而以对道教的态度为标准。道教的发展在这一时期达到了一个高潮,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之大为历代所罕见。
这一时期教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道教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上,在理论上和组织上道教却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建树。明世宗死后,道教盛极而衰,其原因有明世宗后的皇帝鉴于前朝对道教崇奉过滥的教训而对道教采取抑制的措施;有道教的上层人士过分热衷于争权夺势,在理论上没有创新而无法适应当时的形势;也有一些人为了获得皇帝的宠爱而入道,使道士鱼龙混杂,在明前期,道教的社会地位不算很高,只能居于儒学之下,和佛教一起作为儒学的补充。道士作为“杂流”只能在道录司等其它道教管理机构担任职务,最大的道录官员也就是正六品,州、县的道官则未人流。但是在成祖以后,.道士渐渐在政治舞台上占有了一席之地。仁宗因沈道宁有道术,“阶正三品,赐以法服”。宪宗和代宗时期是明代道士从政的一个重要时期。道士的官阶逐渐提高,直隶宜兴(今属江苏)的蒋守约从神乐观乐舞生被逐级提拔为礼部尚书,开了明朝道士充任高官的先河。宪宗时开始实行传升制,这个制度破坏正常的官员升迁程序,皇帝通过宦官传旨直接升迁某人,而不需经执掌大臣议论,由于所传升的官员大部分都是僧人和道士,传升制为道士做官大开方便之门。以至在成化二十三年十月,礼上书奏称道录司的官员比原来的膨胀了十五六倍高达一百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