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一行的卦议,所议的其实是卦气说,来自于两汉易学的重要的内容。卦气说中的卦,是指六十四卦,气指的是天地阴阳二气的运行及其形成的四季节气。卦气说是将六十四卦与天文历法相结合的产物,具体的做法是将六十四卦同一年的四季、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相配合。
《新唐书.艺文志》中记一行曾作有《周易论》,可惜卷亡。从一行《卦议》的内容来看,一行批评了京房的卦气说,而他自己学习的是孟喜的卦气说。京房师从焦赣,焦赣受学于孟喜,孟、京二氏虽然有所渊源,但在卦气说上又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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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对卦气说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四正卦是否值日的问题上。
孟喜从六十四卦中,取出坎、震、离、兑四卦分主四季,此四卦为四正卦。四正卦的二十四艾分主二十四中节,其余六十卦分别具体值日。汉代行用四分历,回归年为365.25天,以六十卦均分,每卦值六又八十分之七日。这样的值日方式,通称为六日七分.黄宗羲的《易学象数论》中提到:“六日七分之说,相传最久,其余卦气皆自后起。有自乾至未济,并依易书本序,以一卦直一日,乾值甲子,坤值乙丑,至未济值癸亥,乃尽六十日。六周而三百六十日,四正卦则直二分二至,坎冬至,离夏至,震春分,兑秋分,不在六十卦轮直之列者,焦氏之法也。”卢央在《京氏易传解读》中据此分析“焦赣从孟喜处学习卦气说时,四正卦并不参与值日。”
但是焦赣后来在此孟喜的基础上,将四正卦各值一日.京房的卦气说,在此基础上又进了一步。《大衍历》的《卦议》章中,记录了京房对卦气的具体操作之法: “京氏又以卦艾配期之日,坎、离、震、兑,其用事自分、至之首,皆得八十分日之七十三。颐、晋、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余皆六日七分“一”
京房的卦气说中,首先将六十卦均分365.25天,每卦六又八十分之七天,即“六日七分”,此外,二分二至之前的那卦,即颐、晋、井、大畜四卦各直五又八十分之十四日,即五日十四分,减去的八十分之七十三日,配给四正卦各值二分二至。一行认为京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附会纬书中所说的“七日来复”,认为它“至于观阴阳之变化,则错乱而不明,
京房这样的做法,确实有所附会,但所谓“七日来复”,也是出于对卦气说的本源—消息说的考虑。复卦是初六,其余皆为阳艾,“复”是归本之名,群阴剥阳,殆至几尽,一阳来下,故为反复。由于阳气回返,气顺得以畅通无碍。所以“七日来复”指的是阳刚返转回归的法则,体现了天地阴阳而起此消彼长的思想.
从《大衍历·步发敛术》中,可以看到一行对卦气说的运用。每一中、节各占三候、二卦半,每月中气的末卦和下一节气的始卦,合成完整的一卦。
每卦各值一个“地中之策”,即“地中之策六,余二百六十五,秒八十六,秒法百二十”,这是以二十四中节除回归年长度所得到的。半卦称“贞悔之策”。《大衍历》的做法,是遵循了孟喜的卦气说。这样的处理方法,与《正光历》的做法相同.
《正光历》中记“推四正挂术日:因冬至大小余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事日,夏至即《离卦》用事日,秋分即《兑卦》用事日。《中孚》因《坎卦》。”在具体的术文中,求次卦数,俱是在《坎卦》上加固定的数值。
一行对京房的批评中提到的“阴阳变化”,主要仍旧还是从历法的角度出发的,即六十四卦各卦所值日数相等。综合《正光历》相同的处理方法,可以知道每卦加以相同的日数得到次卦的做法,运用到历法中,一行是因循着这一传统的。这样的处理方法,一方面在易学上,具有阴阳二气随日渐变的含义,一行也是据此批评京房之说;第二对于历算而言,在“数”的变化的范畴里,这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