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漱石自幼喜爱汉学,这一点他在第三十一篇中提到了“我同阿喜都很喜欢汉学”。青少年时期,他在汉学私塾_松学舍系统学习了《文字蒙求》、《文章轨范》、《唐诗选》、《唐宋八家文》、《论语》、《孟子》等科目。1893年,夏目漱石在大学期间写了论文《论老子的哲学》,他认为老子的“玄”是用相对的目光认识世界的。在第八篇中,作者一方而认为死比生更加快乐,但是在给人类以忠高方而,又必须在如何活下去这一狭窄的范畴中,以人类的一员来同答人类的另一员。无论是多么悲观的人,也要顽强地执著于生,但是却又违背了自己的内心。在这种情下,作者至今还用半信半疑的眼光凝视自己的内心深处,并始终以怀疑的目光审视所生活的这个相对的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所有事物都是相对而存在的,事物内部包含养两个相互矛盾的对立而,它们相互依存,一方消失的话,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有事物都是流动的相对的存在于客观现实当中。就像对于来向他寻求帮助的这位女性,漱石以为她遭受的无药可救的严重创伤止是她而目生辉的原因,但这一美妙的同忆就寓于使她遭受比死还要痛苦的创伤里,_者就像纸的止反而一样不可分割。公止的时间会使她的创伤逐渐痊愈,但也会夺走她至爱的宝贝。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上海墓地,华南陵园,

夏目漱石在1910年后一直缠绵病榻,在当时的时代和}环境的大背景下,对于人生和生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作为一部杂感小品,作者在其中注入了许多哲理和感悟。在第八篇中,作者感叹“死比生可贵”,人总有一天要达到将死的境地。虽然人生的道路上充满了不快且在后期产生了厌世思想,但作为人类的一员,是断断不能超出“执著于生”的范畴的。在第八篇中,漱石明确表示自己是一个平庸的自然主义者。在漱石看来。自然两字用在文学上,意义缩小为只限于人间的自然和山川的自然。他认为自然大体可分为两个方而,一是服从人的天性,_是归结为山川这一自然。他从人的木能出发,定了执著于生的意义,这种肯定人的木来状态、木能权利的“人的自然”的观念,从中可以窥见受中国文化影响的痕迹。道家思想中的求真尚朴、绝仁弃义、因性而行的观念,对漱石的“自然的人”的理念形成产生或不可忽视的作用。老子主张“返朴归真”,强调人类应保持纯朴自然的木性,摒弃阻碍真朴木性复归的仁义礼智,同归天性自然。庄子亦强调遵循自然之道。因此漱石“人的自然”的理想与老庄的“自然的人”的理论之间的影响关系,是显而易见的。
夏目漱石在“则天去私”的思想中,把人看做自然的存在,这种观点在先秦就广泛存在于当时的社会意识之中,并在《易经》、《管子》等诸家子集中多有反映,但尊崇自然到信仰的程度,并以之排斥社会性则是老庄的理论。道家的“天”,止如其经典《道德经》、《庄子》中所示,又与自然、性、真、朴等概念相通。庄子认为人的木性源于自然,是不可轻易抹杀的,从而主张顺从天意。漱石摒弃理性的“自我”,主张“则天去私”,就是则“木我”去“超我”,也即是庄子的“法贵天真,不拘于俗”。漱石的“自然”一同于中国道家的“自然”,是指人木性的。“自然”是“则天去私”的基础和展开,是夏目漱石人文主义思想在他的文学、哲学、人生观价值观等方而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