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在人去世后,五服之内的人都要成服,即为丧者披麻戴孝,以示哀悼。血缘关系越近的则孝服越粗疏,越远的则越精细,遵循古礼。这些礼仪主要是从与丧者关系的血缘远近而言的。而就丧家来说,亲人的去世势必要操办一番,以合乎“死,葬之以礼”的古训。其中在为丧者成服这一点上,关中人的处理方法就是丧家为各前来吊丧的“散孝”,还是以血缘关系为原则,丧者的女婿和外甥是亲戚中关系最近的,文献中称是“至戚”,因而孝服要比其它人的为多,为“孝衣”或“孝服”。而其它关系较远亲戚则给“帽布”。如雍正《陕西通志》载兴平县:“哭奠,亲友给帽布,至戚给孝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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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州府也是如此:“扯布散衣,名曰“破孝”气径阳县:“相知皆素衣吊喧,主人出白布一方给客,谓之“散孝”,若甥、婿,则给布为孝服”
渭南:“亲友吊,散帽布,至戚给孝衣”
临憧:“哭奠亲友给帽布,至戚或孝服.大致在关中都是如此:
朝邑县:“然裂布以给吊客”
凤翔县:“亲友赴吊,随答白布麻巾”
户县:其他亲戚由族人散孝布使周知,入硷后择日烧纸,亲戚必到。。
从关中的散孝习俗上看,都强调血缘关系的远近,主要表现在所给的孝服的多少不一。女婿外甥这些“至戚”所给孝布多,表明是重服,而一般的亲戚则只给“帽布”,旨在用孝布多少说明关系的亲疏。据笔者调查,西府的凤翔、宝鸡、岐山等县给“至戚”的孝衣多达一丈五尺,外加一件七尺的孝褂。而对邻里前来吊丧的不属同族的最多只给三尺。关中西部给予关系疏远的家族只给三尺“脚头孝片,意思只用来护住头和脚,主要是这些关系早已在五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