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作为表达人们理念、情感的一种行为规范,其变迁既有在政治力量推动下的巨变,也有在思想观念引导下的渐变。近代中国很多礼仪变迁,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上海等通商口岸已经常见的放足、妇女参加社交活动、男子剪辫、文明婚礼等现象,就是从思想观念变化引起的。这些变化大多与人们对于近代西方礼俗的理解、对中国传统的礼俗批判有关。
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中西礼俗有许多不同之处。近代以降,中西接触渐多,西方礼俗渐为中国人所知,关于西方礼俗的介绍、评论也逐渐多了起来。
鸦片战争以前,到过欧洲的谢清高等人已经介绍了欧洲人的一些礼俗。鸦片战争以后,西人东来,上海等地的西方人日多,将西方的礼俗带了进来。斌椿、张德彝、志刚、郭篙熹、刘锡鸿、曾纪泽、李凤苞、薛福成、李圭、王韬等出使或到西方旅游的人,对西方的礼俗也见之更多,在各种日记、游记中多有零星或片断介绍。一些来华的西方人,出于沟通中外的需要,也对西方礼俗作了一些介绍,花之安、傅兰雅、林乐知、李提摩太均有述及。所述内容大体包括以下方面:一、婚姻习俗,诸如男女自由恋爱、结婚仪式、男无二妻、妻死然后可再取、婚姻不禁同姓、寡妇可再蘸等;二、祝贺生日;三、丧礼;四、衣着习俗,诸如音乐会、宴会等不同场合的衣着讲究,日常生活中衣着风俗,如何佩戴珍珠、钻石之类;五、见面礼俗,包括臣民见国君、平民见官长、亲戚相见、男女相见;六、访客之礼;七、待客之礼;八、宴会礼俗,包括发请帖、宴会服饰、谈话内容;九、礼俗禁忌;十、各国礼俗异同。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上海墓地,华南陵园,

比如,谢清高记述西洋人见面礼俗,多次随使欧洲的张德彝对西洋婚俗介绍颇详,晚清介绍西洋礼俗最为详备的有3本书,前两本为《西礼须知)(戒礼须知),均由傅兰雅译编,均于1886年出版,前者说的是应该怎么做,后者说的是不能怎么做。第三本是刘式训翻译的《泰西礼俗新编》。这些书籍的出版,标志着西方礼俗知识较为全面地介绍进中国。
礼俗反映民族历史与文化传统,对异国礼俗的介绍,或多或少地包含叙述者的评价在内。中西礼俗相同、相近处固然不少,相异处更多。如何评价这些差异,见仁见智。可以说,绝对赞扬或绝对贬低的都不多见,比较常见的是褒扬中有批评,褒扬为主,或批评中有褒扬,批评为主。
早期出使人员对西方人守时、朴实等习俗比较赞赏,对妇女参加社交活动、男女相见之接吻礼节,似有微词。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学习西方热潮的兴起,对西方礼俗的正面评价日益多了起来。中国首任出使英国大臣郭篙煮曾参观西人跳舞会,见西人男女杂沓,连臂跳舞,规矩秩然,认为假如以中国礼法论之,“近于荒矣,而其风教实远胜中国,从未闻越礼犯常”。①曾担任英法意比四国公使馆参赞的宋育仁,则认为西洋“弃人伦,无君子,故有废君主、抑父权、男女同例、婚姻自主、亲不共财、贱不下贵诸谬说,陷溺其人心”
对西方礼俗批评最集中的是袁祖志。袁祖志是生活在上海的著名报人。1883年,他随招商局总办唐廷枢游历法、德等西欧各国,历时10个月,归国后写成《出洋须知)等书。在这些书中,袁祖志对西方礼俗有所肯定,包括赞赏西方朝廷不用极刑,深合古圣王不忍之心;民间绝少殴晋之事,风俗醇厚。但是,他对西方礼俗批评得更多。他在《中西俗尚相反说》中一口气列举了中西俗尚45条相反之处,涉及男女地位、见面礼俗、饮食习俗、父子关系、官民关系、颜色禁忌等各个方面。晚清时期,似袁祖志这样对西方礼俗以批评为主的人,比较少见,而对西方礼俗持理解、褒扬、羡慕态度的人比较常见,力主效仿西方礼俗的人越来越多。1887年,《申报》刊载《原俗》一文,对西俗赞赏有加,认为西俗可为中国效法的有四,即约会守时、宴会不谈公事、妇女识字、婚姻自主。特别是最后一条,作者对西方男女自由恋爱的风俗甚为赞赏,认为这比较合乎人的本性。
力主仿效西方礼俗最为突出的人物是刘式训。他在1905年所写《中西礼俗异同杂志》一文中,从宴会礼俗、父母与子女关系、媳妇与公婆关系、子女在财产继承方面的权利差异、待客、妇女参加社交活动、寡妇再嫁、女子教育、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中西师生关系之差异,以及个人卫生习惯诸多方面,逐一分析这些差异产生的历史文化与社会渊源,比较其利弊得失,从人性、卫生等方面,认为西胜于中,中国应当仿效西方。他认为,中国宴客,主人必竭力劝酒进撰,不问客之能饮能食与否,甚有以曾灌醉某友自夸者。西人宴客,必专诚备好酒好撰,及入坐后,饮否食否,及饮若干食若干,均听客自便,绝不强劝。彼以为饮食逾量可致病,客自知其量,必能如量而止,若强之使饮使食,是逼之使病,岂主人所以待客之道!然自中国之客视之,不免嫌主人怠慢少殷勤矣。他认为:“中国主客间,尚虚气,非主人殷勤劝进,则客或不下著,是主人劝进不怠,非好为之,实客使之然也。”刘式训从人类学角度解释西方子女成人以后与父母分居的道理。他说:“为父母者,教养其子,视为分内之义务,无所责望,及其成家,即令创立,不愿自累,亦不愿累之,故父子分居者甚多。中国舆论,每责西人不能以孝事其父母,大抵指是。此中西翁姑儿媳交际之不同处也。”他肯定西方妇女参加社交活动,认为“中国妇女,只同女客往来。泰西妇女,亦可接见男客。凡女子出嫁后,即可直接涉世,享女主人之权利,尽女主人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