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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是党与国家一贯倡导的社会改革,其含义是对传统丧葬制度内容进行变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制度和三个文明建设需要的科学葬法和文明礼俗。在本文中,“节地安葬”政策(Land-saving Burial Policy)是指殡葬改革中,中央及地方为实现减少丧葬用地消耗,提高殡葬用途土地利用率而实行的系列政策的总称,如《关于制止丧葬滥占土地私建坟墓的通知》、《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以及各地实行积极推进火化安葬、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等。

合理配置安葬用地是殡葬科学化改革中现实意义最突出的重要目标,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发展程度高,土地资源极度紧张的中部、东部地区,函需通过改革葬式葬法减少殡葬产业对稀缺土地资源的消耗,据此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中央及各级政府部门出台多项政策均旨在促进我国殡葬安葬用地集约化发展。1965年内务部发布了《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国积极推行火葬的同时,明确通过严控墓穴、墓园建设规模等措施严格限制殡葬用地扩张。《意见》可视为我国殡葬改革现代意义上首个“节地安葬”政策,意味着殡葬改革的关注点从丧葬礼法等文化“意象”,开始向社会资源配置等物质“实象”之中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