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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下葬以后的各类祭祀活动,也是丧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中地区,死者下葬后的服丧祭祀主要有:一七、三七、五七;百日卒;小祥、大祥、樟祭等。据《重修咸阳县志》记载,“祭以七,一七、三七、五七尤重。其后,百日卒哭及小祥、大祥、谭祭,戚友毕至,行拜献礼;惟谭祭多于三周行之,二十七月者最少。

另外,关中还有“打怕怕”等祭祀活动,如《同官县志》记载,“葬后前两夕,在往墓所之道旁(初近后远)焚麦秸,曰“打怕怕”。第三日,备馄饨往墓祭献,男女及亲戚均往(馄饨须长妇提);焚纸时,先将墓整理完密,曰“全山”这类祭祀活动在,关中各地非常普遍。除此之外,各类即日的祭祀活动也非常多,如除夕、初二、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等。如《重修咸阳县志》记载,“祭,以无宗祠,故多不能如礼。元日以食物献;元宵送灯于坟;清明祭扫,视坟有残闭者补之;十月朔,多以纸为衣焚之;生辰、忌辰,多荐时食。按邑之丧祭,未有不焚纸钱者。可见,关中地区死者下葬后的各类祭祀活动也十分繁多,这些部分也就构成了关中丧葬文化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