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代并州究竟存在多少佛寺,由于文献资料的乏,现很难获得精确地统计。翻阅明清时期所修的地方志及一些其它的辅助性资料,其中对唐代并州的佛寺作出如下摘录,但有几个问题仍需做出简要说明:
第一,表六所统计的佛寺或建于唐之前,或建于唐。这些佛寺一直保存到明清时期,因此在唐代并州也必然存在过。对于那些前代所建,到唐代销声匿迹的佛寺不列举;第二,唐代并州的部分佛寺虽在地方志中没有记载,却在其它文献资料中有记录,下表均列出;第三,统计时,原则上是只录取有确切证据证明唐或唐以前所建,在唐代并州存在过的佛寺。有些佛寺虽对它们的建立时间和重修时间不详,但仍可确定这些佛寺在唐代并州存在过;有些佛寺仅仅知道是在宋元明清时重修过,这类型佛寺往往由于建立时间较远,所建年代己无从考证,尤其是宋代重修的寺院,在唐代并州存在的可能性极大,这里将它们列出仅作为参考;第四,下表中的地名大多为清时期的地名,因为有关唐代并州佛寺的相关文献资料保留下来的较少,只能根据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地方志来做统计。
上海公墓,浦东公墓,上海墓地,华南陵园,

有关唐代并州佛寺的统计工作,张弓早有涉及,在他的《汉唐佛寺文化》中对全国佛寺做了一定数量的统计,其中《僧传》中的并州佛寺有20所,《方志》中的并州佛寺有35所。李映辉的《唐代佛教地理研究》对河东道太原府佛寺的统计为37所。这里在前人统计的基础上,结合《续高僧传》《宋高僧传》《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以及敦煌文书、碑刻、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嘉靖《太原县志》、山西府县志辑中乾隆《太原府志》卷48《寺观》和一些其它的地方志等资料来对唐代并州的佛寺进行较为全面的估计。
从立寺的时间分布看,汉代立寺2所,西晋立寺3所,北魏立寺5所,北齐(包括东魏)立寺16所,隋朝立寺6所,唐代立寺29所,其余36所佛寺所建时间不详,但在唐代的并州存在过,可见唐代并州的佛寺之多。在第一章中对隋代并州多佛寺有过说明,这里不再赘述。但表3-1的统计中隋代所存寺院仅存6所,这当与隋末唐初的战乱和唐代对佛寺的易名有一定的关系。到唐武宗以后,除安德寺外,并州新建佛寺的数量基本为零,这客观上说明了武宗灭佛对并州佛教产生了极大地影响。
依据唐代并州的版图,从分布的地区看,唐代并州佛寺的分布是以太原县为中心,向四周递减,晋阳县作为并州的府城,其佛寺也应该是较多的。唐代并州下辖的十三县(芦山县不在统计之列)中,这97所佛寺中,太原县就存留有25所,榆次县有10所,交城有4所,太谷县有2所,寿阳县有12所,文水县有4所,阳曲县有7所,盂县佛寺在《大明一统志》中仅有1所,其余32所,所属具体区域不明,从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和《僧传》看,这32所佛寺当有不少在太原县和晋阳县。在整理明清两代的地方志中,祁县和徐沟县没有唐代佛寺。并州佛寺分布出现这种不平衡性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唐代的并州不仅仅是军事重镇,而且是李唐王朝的龙兴之地,同时也是唐代的政治中心之一,因而受到了唐廷最高统治者的格外重视。晋阳城也由州城上升为都城,也因此发展成为了规模宏大、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全国性大都市。在《太原县志》中有“贞观十一年(637>,长史李绩筑城于汾水东,遂置太原县于东城,武后时,崔神庆以二城隔汾水,乃于其间跨水联谍而成一城,天授元年置北都,太原、晋阳并为赤县”。从这段记载来看,唐代并州的府治晋阳县与太原县到武周时期己经几乎结合为一地。所以太原县在当时也是整个并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上层统治者对并州佛教发展的支持,使得太原县的佛寺分布较多。其二,隋首置太原县,即为北齐晋阳,大业十二年(616>,太原县并入府城。而晋阳在东魏、北齐时期就己经居于陪都地位,统治者又极其重视晋阳佛教的发展。因此经过唐以前的积淀,太原县有良好的佛教基础。在以上因素的影响下,唐代并州佛寺的分布呈现出自身的特点。
从可考的建寺原因看,唐代并州佛寺的建寺原因具有多样性。除前朝所存在的,其中有由少数民族上表奏请所建的,有皇家或勋贵旧宅改建的,有道观改为佛寺的,也有官衙改建佛寺的。这是并州佛寺较多的一个表现;从建寺的时间来看,这些可考时间的佛寺中以唐武宗灭佛之前为最多,说明会昌法难对并州佛教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