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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无碍法界观

来源:2021-05-30 13:24:14
    此法界是指宇宙森罗万有一切差别的事法之间,各守自性,事事融通,法法无碍,一多相即相入,大小互容,互涉无碍,重重无尽,圆融统一的关系。即是说,本体与现象本是一体的两面,说本体是为了要了解诸法的一种理论而已,并不是离现象而具有一个叫做本体的东西存在。现象即是本体,本体即是现象。事与理是相即不二的,从而能使理体缘起的任一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也具有彼此通融无碍的关系。也就是说,宇宙万象都是由法性的理体所显现的,其所显的诸法也应该是融通无碍的,事与事之间相摄相入,融通无碍,一切与一,不一不异,即举一尘而摄宇宙,举一毫而包尽万界所有的东西,一一诸法都是实在界的现象。法藏于《华严经探玄记》卷一阐述事事无碍的原因有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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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事无碍法界观

    一缘起相由故,二法性融通故,三各唯心现故,四如幻不实故,五大小无定故,六无限因生故,七果德圆极故,八胜通自在故,九三昧大用故,十难思解脱故。这是从事象分析和佛教修持两个方面去说明事事无碍的原因。在这十个原因中,法藏认为第一个原因最为重要。他将第一个原因“缘起相由故”再分为十义:
    一诸缘各异义,二互遮相资义,三俱存无碍义,四异门相入义,五异体相即义,六体用双融义,七同体相入义,八同体相即义,九俱融无碍义,十同异圆备义。意谓,事物的体用各不相同,同一本体显现为各种各样的事物,是“一即一切”;千差万殊的事物归结为同一的本体,是“一切即一”。异体的事物能够相容,相即不离,同体的事物也能够相入,互融无碍,相即不离。万物虽有差别性,但却互为因缘,体与用互摄,相资相待,差别性与普遍性之事物既具足又无妨碍,任何一事物皆具足遍于一切他物,这与杜顺之周遍含容观相同。
    事事无碍法界又叫“周遍含融观”,即是说,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具体观法有如下十个层次:一、“理如事观”,就是把事法看成是虚相,把理看成实体,这种虚幻的事法就是全理,见事即是观理,然而事并不等于就是理。如盐是咸的,糖是甜的.盐就不可能是甜的,糖也不可能是咸的,因为理必如事,与事相应。二、“事如理观”,就是说,事法虽是虚幻不实的现象,但并不与事法的理相违背,理普遍存在于法界,事法也同样遍于法界。理普遍地存在于一切法之中,事法也同样地存在于一切法之中,一个具体的事物如此,所有的具体事物也是如此。三、“事含理事观”,就是说,事法虽然与理性不相违背,那么一个具体事法的相不加大而也能包容无边法界的事法的相和理。因此,一切法离不开法界,便全在一事法中显现出理和事。四、“遍局无碍观”,“遍”是普遍十方义,就是整体的意思。“局”是局居定位,就是部分的意思。事法虽说与理性是有差别的(非一即是非异),但事法不离特定时空而全遍十方。事法与理又有同一性(非异即非一),事法全通十方但有特定的时空。五、“广狭无碍观”,“广”是含容义,就是事物的普遍性。“狭”是窒义,就是事物的特殊性。事法保持自己的个性而普遍地存在于十方刹海,这是就事法的理(普遍性)而言。但就事法的相(特殊性)来说,事法虽然普遍存在于十方法界,但并没有改变其特殊性。六、“遍容无碍观”,就是说,理普遍地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一事法含容一切事法于己内。七、“摄入无碍观”,就是把一切法全部摄入一法中,把一个具体事物观透了,其他的事物也就触类旁通了。八、“交涉无碍观”,就是理上的融会贯通,其特征是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一摄一,一入一。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九、“相在无碍观”,就是要在事法上圆融,其特点是摄一入一,摄一切入一,摄一入一切,摄一切入一切。十、“溥融无碍观”,这种观法,就是要把前九种观方法打成一片,尤其是要把第七、八、九三种观方法打成一片,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法藏又于《华严发菩提心章》云:
      事无别事,即全理为事。……谓诸事法,与理非异,故事随理而圆遍,遂令一尘普遮法界。法界全体遮诸法时,此一微尘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知一微尘,一切事法亦尔。此意谓事法本来大小有别,自性各异,相互妨碍,然而事法之理性周遍于某一事物,事事则因周遍而互不防碍,以理融于事,则事必理化,事同于理。以事融于理,理必事化,理同于事。如《华严经》所说:观见如来一毛孔,一切众生悉入中,众生亦无往来想。又说佛刹微尘数,如是诸国土,能令一念中,一一尘中现。一切诸国土,及以神通事,悉现一刹中,菩萨力如是。澄观《华严法界玄镜》也道:性融于事,一一事法不坏其相,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由于诸事含融一理,一切相互独立有差别的事物均含有相同的“理”,故而诸事法彼此之间相即相入、层层无尽,融通无碍。譬如,离波无水,离水无波。水波无碍,而水和水,波和波也应无碍。所以,万物显理在事事无碍法界中,一一之法从不孤起,互相摄尽,事事相即相入而圆融无碍自在。
    总之,四法界是一真法界所呈现出来的宇宙万法,以大海的水波喻之,宇宙像一个大海,波浪起伏,千差万别,是“事法界”。波涛万顷,体唯一水,是“理法界’,。水波互融,无碍一体,水波二者是二而不二,不二而二的关系,这是“理事无碍法界”。波波相即,互相涵摄,是“事事无碍法界’,。这是华严宗的理论思想特色。
    为了进一步阐述法界重重无尽缘起之说,法藏华严宗又建立起“六相圆融”说和“十玄无碍”学说。“十玄缘起无碍”观是“事事无碍”观成立以后的境界,它统摄了现现象界的事物,使之交融无碍重重无尽,而施设十门以淦示甚深而幽玄的解晓理论。任何一法无不搅全法界而成,万法彼此通融,互为缘起。连明缘起重重无尽的就是“十玄缘起”观,而证实“十玄缘起”观者为“六相圆融”观,故“十玄”、“六相”实为华严宗的根本教义。现略释“六相圆融”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