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之祀,其不同在于奉先殿祭祀较为日常化,没有太庙隆重;奉先殿位于内廷,册封告祭,方便后妃渴拜。但奉先殿“每室一帝一后如太庙寝殿,其衬桃迭迁之礼亦如之”。也就是说,内外祭祀的神主是一致的,不能衬庙的皇帝(如建文、景帝)和皇后,同样不能进入奉先殿;神主桃迁,昭穆变动,奉先殿也和太庙一致;每室“一帝一后”是太庙的衬祭原则,也是奉先殿的衬祭原则。
明初,为保持元后独一无二之嫡母地位,马皇后病故,太祖不再立后;成祖效法太祖,徐皇后病故,同样不再立后。生前仅有“一后”,死后衬庙自然只有“一后”,明朝太庙和奉先殿“一帝一后”衬祭原则由此确立。终明一朝,其中虽有小变,“一帝一后”衬庙原则基本得到格守。
历史常充满变数。明太祖设想的嫡长子继承,必须在元后有皇子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而事实是,明代中后期,元后多无皇子,皇帝多庶出,“嫡长子继承”演变为“庶长子继承”。庶出的皇帝在太庙和奉先殿祭祀的是元后嫡母,自己的生母却不得享祀,阁极孝思与祖制礼法的矛盾就成为需要以某种方式解决的问题。经权之际,对这一问题妥善解决的就是明孝宗。孝宗生于成化六年七月,其母纪氏本内廷女史,宪宗偶幸而孕。“时万贵妃专宠而妒,后宫有娠者皆治使堕。”纪氏称病隐忍,偷偷生下孝宗,六年之后宪宗始知。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一月,立为皇太子,而纪氏不幸于这一年六月暴亮。孝宗登基,尊纪氏为孝穆皇太后。幼年的惨痛遭遇,使孝宗对生母纪氏倍加追念,“每念及此,戚然如割”。为了用恰当的方式奉祀孝穆皇太后,孝宗让礼官考论礼制。
别庙奉慈之制,此盖古今之通义也。故臣等议谓,孝穆慈慧皇太后衬葬毕日,神主亦宜特建别庙奉享,庶合古制。
于是,在奉先殿之西建奉慈殿别祀孝穆皇太后纪氏,一岁五享,四序荐新、忌祭俱如奉先殿之仪。弘治十七年(1504年),孝宗祖母周氏去世。按照宪宗朝议定的礼制,周氏要与元后钱氏同衬英宗。孝宗以祖制当遵,坚持“一帝一后”:“事须师古,太皇太后鞠育联躬,联岂敢忘?顾私情耳。祖宗以来,一帝一后。今并衬,坏礼自联始。”孝宗与大学士刘健等商定,将太皇太后周氏神主享祀奉慈殿。并亲定位次:太皇太后中一室,孝穆太后左一室,留右一室以待后来有如此者。世宗以藩王继统,尊兴献王生母邵氏为太皇太后,遂居此右一室。
嘉靖十五年,正忙于改革国家礼制的世宗罢祀奉慈殿。在礼义上,奉慈殿属于皇帝的私亲庙,不同于奉先殿,更不同于太庙。此前,世宗为了奉祀其父兴献王,在内廷建立了世庙和崇先殿,二者是对应太庙与奉先殿。夏言曾说:“世庙配太庙而作,崇先殿配奉先殿而作。”也就是说,世庙和崇先殿不能看作世宗的私亲庙,而是具有国家宗庙的地位。实际上,同处于一体的奉慈殿的存在提示了世庙和崇先殿就是世宗的私亲庙,职是之故,世宗决定罢祀奉慈殿,迁主陵殿奉祀。世宗虽然罢祀奉慈殿,但他没有改变太庙和奉先殿“一帝一后”奉祀的祖制。因此,一旦庶长子继承皇位,还需要像孝宗当年那样别庙奉祀生母。世宗之子穆宗即是如此。穆宗生母杜氏乃世宗妃,嘉靖三十三年去世。穆宗即位,尊为孝格杜太后,整修神霄殿(即崇先殿),专祀杜氏神主。同时,奉安孝烈皇太后方氏神主于弘孝殿。万历三年,罢祀二殿,迁主奉先殿并衬,一度打破奉先殿与太庙对应的“一帝一后”原则。万历后期,仍遵循祖制,神宗生母李太后死后别祀崇先殿,即是明证。祟祯十五年,思宗也仿效奉慈殿别庙祭祀生母刘氏。
总之,孝宗时的奉慈殿、穆宗时的神霄殿、万历后期的崇先殿等内殿祭祀适应了庶长子继承制下皇帝祭祀生母的礼仪需要,是一种权衡孝情与祖制的创举,补充了明朝国家礼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