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学界对墓地的研究很多,但是真正的对墓地概念进行界定的很少,学者大多是直接对墓地进行使用。由此,对于涉及墓地概念界定界定的专著和文章较少,就目前所能收集到的资料而言,对于墓地的概念界定,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墓地概念,一种是狭义的墓地概念。广义的墓地概念的界定其实与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墓地是一样,都是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地面之上的坟家,一部分是地下的墓穴。狭义的墓地概念界定是仅把墓地界定为墓地所占的直接地块。通过上述对墓地概念界定的介绍,我们不难得出,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墓地,其都是要包括地上部分的坟家与地下部分的墓穴。由此,我们在本文章所称的墓地就是包括坟墓直接占用的土地以及坟墓周围的土地。...
革命公墓在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以来的优秀经验。标准落实是标准化工作的“牛鼻子”,提升服务是标准化工作的落脚点,在标准贯标上持续用力,在监督考核上保持定力,在标准修订上集中发力,对标国际水准,坚持以制定可复制、可推广的殡葬标准作为公墓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以标准化制度创新作为公墓标准化工作的根本主题,以标准执行倒逼服务提升作为公墓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思路。...
围绕公墓殡葬服务标准体系,革命公墓制定了贯标工作考核制度、标准实施情况检查制度和标准改进评价制度。通过标准化管理,做到精细化服务,对殡葬服务的各个流程做到标准全覆盖、标准无遗漏。细化殡葬服务流程的项目清单,量化殡葬服务质量的评价方式,使每一项服务的时间、内容、步骤、需要达到的效果、需要完成的事项以及考核依据都有明确的要求。为了使每一位殡葬服务人员言行有规矩、工作有程序、操作有要求、考核有依据。革命公墓针对每个工作岗位都编写了岗位手册,详细规定了岗位任职人员的资质与技能、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行为规范、考核方式、应使用的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把各项标准的实施,落实到了每个部门的每个人,做到依标准服务、依标准考核。所有标准的执行与落实情况,都依据各标准中的质量控制所设置的层级检查结果,分层级的与各个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相挂钩,重点考核殡葬服务中的服务质量控制情况、全面考核各项标准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革命公墓面向公墓殡葬服务的重点领域,开展了重要标准的研制工作,特别是以殡葬服务中的各个环节为突破点,以殡葬服务全过程为主线,以点带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殡葬服务标准制定。结合实际确定了标准化的对象及其相关要素,研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梳理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开展了殡葬服务重要流程的标准研制,填补了节地生态葬领域及人文关怀服务领域的标准空白。...
根据我国目前墓地的立法状况可以看出,由国务院所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它是法律效力最强的,隶属于行政法规。但是这一条例里面主要是围绕着殡葬活动的管理而作出规范的,并没有对经营性墓地使用权进行相应的界定。虽然有一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民政部下发的“通知,,等会有涉及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规定,但是由于它的法律效力不强,因而它所能提供的法律支持十分有限,无法有效地解决与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纠纷。...
在涉及农村公益性公墓的7起案件中,其均为公墓在建设、使用时产生的合同纠纷。 相较于农村私人墓地的纠纷频发,农村公益性公墓上的纠纷鲜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占用的集体土地性质明确。公墓的设置与规划一般均为统一规划建造的,其在面积与选址上都有着一定的限制,因此占用他人土地而产生的纠纷鲜有发生。...
这类案件中最有名的两个案例便是河南周口平坟事件与“行知园”迁坟风波了。2012年3月,于河南的周口市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轰动全国的平坟复耕运动,超过200万座的坟墓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全被夷为平地,不论新旧无一幸免。这便是凭借政府的一纸文件,肆意民众的合法墓地使用权。而后,就出现了平坟后村民又自发复坟的行为。虽然,国务院立即响应并删掉了1997年《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但是,政府强制平坟、迁坟的案例依旧时有发生。...
(1)经营主体 关于经营主体的现行法规的规定,《条例》与《办法》的规定存在冲突。《办法》规定经营主体是殡葬事业单位。而《条例》规定的经营主体是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显然,《条例》的规定将经营性公墓的经营主体范围扩大了。...
经营性公墓的提法的第一次出现是在1988年的一部行政规范文件《民政部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中。进入90年代后,经营性墓地开始进入了建设高峰期,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公墓的建设管理。国家为刺激殡葬服务业行业的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开始降低准入门槛,允许民营资本的参与。...
对于经营性公墓市场的法律规制首先要坚持适度干预原则。适度干预原则强调“适度”二字,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干预不到位便不能积极发挥政府作用,调控市场失灵的状况;干预过度,则容易出现排挤市场作用,形成行政垄断的情况。不同行业对政府干预的需求也有所不同。针对经营性公墓市场,政府如何能在干预中遵守“适度”这一原则,是在一段时期内需要不断摸索、实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