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我国的殡葬政策主要包括民政部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具体规定了近几年殡葬改革的新方向。...
殡葬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它属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中的“07980殡葬服务”类,隶属于服务业范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死亡人口达997万人,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和殡葬资源的不断短缺,丧葬行业无疑已成为朝阳产业。然而近几年殡葬行业乱象频发,豪华墓、天价墓层出不穷,死不起、死无所葬日渐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加强行业监管,让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越发重要。民政部2009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应厘清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的边界,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严格规范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梁香连(2018)认为当代丧葬活动仍受传统孝道观念制约,且与传统孝文化存在一定的冲突。要发挥传统孝文化的作用,应完善公共基本服务,规范治丧程序,完善丧葬行业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模式,使传统孝文化在新时期、新环境中得以传承和发展。段永升(2016)针对农村殡葬困境的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高速推进及农村生 ...
墓园建筑风格的表达形式是人们接触最多,视觉化最强烈的,所以建筑风格的借喻是最易被人们接受的。根据不同地域性和民俗性的殡葬建筑文化氛围下对园区建筑设计也会提出不同的要求。中国传统风格的建筑则是以明清宫殿类建筑为典型。在殡葬建筑文化理念的影响下的墓园建筑设计多采用传统的官式建筑风格,以显示“事死如生”,寓意逝后的居所要比生前好,去世就是脱离人间的烦恼,丧属要好好安葬逝者,使逝者可以得享最优握的待遇,居住在官式建筑中,无忧无虑。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墓园的主题就应该是复古的,具有一定的传统殡葬建筑文化底蕴,又不失现代建筑元素。现代殡葬观念的建立,使得们重视地域性文脉,因此不管从总体还是建筑物的细部处理上,都富有时代感,在采用中国传统的建筑风格基础上,并可以运用新的现代的手段将民族风格融入到新的建筑中来。建筑的造型增加了很多现代表现手段,强调纪念性建筑的结构特征、形象特征以及情感等的表现。笔者将通过国内优秀墓园案例的调研,于本章详述墓园建筑、小品及相关设施的设计。...
在基督教的发展历史中,墓地与教堂有着紧密的联系,教堂会处于墓地的中心位置,一是令墓地围绕教堂而设,便于对死者的祷告等宗教活动的展开。二是从根本上满足基督教徒对复活的信念。在西方,墓园作为反映地理学、社会态度、宗教信仰、美学等多方面文化景观场所,精神功能远胜于实际功能。所以在墓园中,人们不会有阴森、压迫和恐惧感,而是认为逝者的精神随着墓碑、雕塑长存于世。...
中国传统宗教建筑一一寺庙是以传扬佛道文化建立并源远流长的一种建筑形式,现代普遍的寓意为超凡出世、修生养性的地方。当墓地与寺庙结合起来,就不仅仅意味着方丈之地的寺庙,而是寓意寺庙周围的地方也是佛教圣地,受其庇佑。现代很多寺庙中都会辟出一间殿堂作为佛教信徒供奉逝者灵牌或者遗像之用。墓园中常有佛塔矗立,塔乃阳刚之物,以中和墓园中的阴邪之气,而塔身自的级数往往是五、七、九、十一、十三等单数。传统殡葬观认为,单数为阳数,这象征着运用至阳之物震慑四方。传统佛寺建筑群中,寺后就会有塔林,用以供奉和安置舍利、经文等物。现代墓园中的塔葬建筑就源于寺院佛塔,如今发展成一种新型的塔陵建筑,以存放逝者的骨灰。...
全国近80%的殡仪馆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肩负提供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的职责,但经费保障方式却是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基本服务项目政府定价低,不足以维持机构运转,只能通过拓展市场延伸服务或“以墓养馆”增收增效,造成逐利性增强、公益性弱化、过度依赖市场化运作。...
其一,重塑市场准入规则。在正确定位殡葬服务的民生性质、界定豁免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实现经营者与管理者彻底分离的基础上,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必然会成为可充分竞争的市场,借此可同步完善相关的市场准入规则。可以以《行政许可法》为基本依据,只要符合企业登记主体要件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标准,主管部门就应该对相关申请予以许可,并不需要进行特别的数量控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殡仪馆之所以能够通过提供选择性服务获得高额利润,除了某些地方殡仪馆进行强制的“捆绑式”消费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殡仪馆往往处于偏僻之处,逝者亲属往往选择在殡仪馆购买花圈等殡葬用品,也只能在殡仪馆租赁场地举行追悼活动。因此,除了政府在商事主体登记方面放松管制外,还需围绕殡仪馆等机构合理规划城乡功能区布局,为选择性服务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经营所。...
殡仪馆的火化服务与公墓是基础性殡葬服务乃至整个行业中最为重要的两种产品,具有垄断性质:殡仪馆被官方视为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而公墓则因稀缺性以及地理位置的不可变更性也形成经营垄断。笔者认为,殡仪馆服务并非是难以重复建设以开展平行竞争的行业,我国法律上也从未规定殡仪馆应实行“专营专卖”,本不应成为反垄断法适用之例外。...
瑶族“哭丧歌”是瑶人在祭祖、吊桑中吟唱的歌(也叫仪式歌),它主要在于一个“哭”字,是吟唱者发自内心的情感流露,是生者对逝者无限的滑腻年与追悼。最早时期,哭歌时有一定的固有方式和严谨的程序,但是,在长期演唱中有的脱离了原来固定的仪式。从祈神到自身的感情宣泄、倾诉,以及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表达了瑶族人在某一生活层面或历史时期对于人情世故和社会关系的道德评判标准。它的表现形式为:边哭边说边唱,哭腔显得比较悲痛,但韵味又婉转自然,而且悠长,声情并茂,以情动人,使得听者也会随着哭唱人的情感表达而悲伤流泪,在这之间,尤其是程式化的歌词较押韵,歌词朴实易懂,真切感人,生活气息浓郁,情慷内涵深厚,很值得研究。...
瑶族“哭丧歌”是我国民间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一种礼俗歌。早在二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孟子》上说:“华周祀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可见当时的齐国就已经有了“哭丧歌”基本形式了。瑶族“哭丧歌”的形成起源于汉代,确切地讲,是从汉武帝时期开始的。其中,挽歌的代表性作品有《蓬露》、《里》,《蓬露》是为皇亲国戚或王公贵族出殡时所演唱,最早是在悼念亲人或唱挽歌送丧的时候所展现出的一种礼仪风俗,而《里》则是为士大夫和一般百姓出殡时所演唱的。这是两首通行西汉的挽歌,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挽歌。也有历史记载,是春秋时代最初出现的“挽歌”一词,即“送葬歌”,它是送葬或入土时唱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