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除了在祭祀节日前后进行宣传外,在日常也要进行宣传并拓宽宣传范围,增加群众对殡葬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不仅通过线上宣传也要进行线下的宣传,比如在平时的公交车移动电视上,可以播放宣传动画来生动形象的进行宣传;在农村地区可以通过发放宣传画册的方式;对于网络手机用户可以通过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的方式进行推送;同时还要组织各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种企业开展学习会,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方针,对于老党员和退休干部可以进行组织活动或者入户宣传,使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让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观念深入人心。...
早在夏、商、周时代,公墓就己经出现初具雏形,最早在奴隶制国家,王室贵族以及其他奴隶主才拥有大型墓地。平民百姓的坟地称为“邦墓”。这些也充分体现了血缘等级、宗教法制的统治性。进入封建社会后,以家族为单位的家族墓取代了公墓,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到了近代,西方殖民文化侵入中国,作为当时金融发展的中心,上海租界首先创立了国外侨民公墓,当时用于埋葬在中国去世的外国人,后来又逐渐衍生出宗教类公墓。...
人类的殡葬文化有一个发展过程。殡葬方式受历史时期、地理条件、民族习俗、社会制度和经济状况的制约。它是某个时期文明程度的反映,与人们的物质条件及社会政治情况相适应的。...
(1)美国殡葬管理模式。全国殡葬管理机构是联邦殡葬管理委员会,主要通过制定殡葬法规,宏观制定全国殡葬管理工作。 (2)美国公民丧葬方式。美国国土面积位列世界第四位,人均占有量很大,国家并未规定遗体必须火葬,家属可以按照死者生前的意愿,自由选择土葬或火化。...
(1>公墓用地与公园、植物园相兼容 在我国的传统殡葬理念中,人们常常规避死亡之类的字眼,对死亡有一定程度的忌讳,若公园或植物园内存在墓碑、墓穴,人们会感觉不吉利、不自在,故而很难见到公园、植物园与公墓的统一体。但随着人们的观念更新和管理模式的完善,今后会逐步认识到三者在绿化、美化环境上有着天衣无缝的默契。因为园林内要满足植物的生长总会有一定的疏密要求,而这些不宜植树的空地恰恰可以作为公墓用地,如此有利的组合不仅可以美化公墓的环境,还可以提升公园、植物园的人文品位,同时大大增加公园、植物园的游人数量和经济效益,也为周边城市群众祭祀提供了便利,为城镇增添了公共绿地。...
公墓虽然通常是指安葬逝者的地方,但其包涵的功能还是多方面的。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种: (1>基本功能:安葬故人 墓地最主要的功能是埋葬死者的遗体,在执行火葬的城市内则主要是安葬逝者的骨灰,这是所有墓地共同的职能。...
所谓利益结构复杂化,是指在殡葬执法的过程中,利益结构脱离了法律的设定目标,逐渐趋于一种无序的复杂状态。通过政府宣传殡葬改革的理由,我们可以发现,殡葬改革是与节约资源联系起来的,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土地,毛主席对此曾经发表过看法:“死人与活人挣地不好。”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殡葬改革产生的直接的原因便是土地利益。 ...
灵魂不灭观念对丧葬习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慎终追远的孝道观和亡者之世界的想象与构造这两个方面。这两种观念作为灵魂不灭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广为人们了解和认可,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殡葬行为,严重阻碍了殡葬执法。...
无论人类是起源于非洲,还是由多个地方起源,都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当人类成为智人的时候,便开始创造我们想要的环境,即今日我们所谓的文化。因为只有人会笑,会知道自己会死去。也只有人类极想认识宇宙及其起源,极想了解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和将来的处境。人类将与现实相分离的事物与概念予以想象或表示,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文化的故事,这其中就包括灵魂和死亡。...
殡葬立法需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权与私权的平衡问题。在殡葬改革的研究中,有学者提出了“殡葬选择权”的概念,即认为人具有死亡后选择殡葬方式的权利。其实“殡葬选择权”指出的便是殡葬改革中公权与私权的关系问题。在殡葬改革中,人们长期遵循的丧葬习俗被法律禁止,转而被要求实行土葬,这实质上是公权介入了私权,国家权力渗透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但是,从殡葬改革的实践来看,大多数人是抗拒火葬的,而民主又是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进行更高层面的殡葬立法时,需要处理好公权与私权之间的问题,从而保证立法的民主性。因此,立法者必须明确“殡葬选择权”的权利属性。关于权利,根据其来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权利;二是由特定社群之规则所确立的习惯权利;三是不依赖于某种“(社会)承认”而拥有的道德权利,它来自于作为人这个道德的主体地位所拥有的权利。每一个人都会死亡,这是自然规律。人无法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自己是否出生的选择,但是每个人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死亡的方式。综上,“殡葬选择权”应该属于第三种类型的权利,即道德权利,属于私法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