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当我们将目光转向国外,会发现私人化与个人选择是国外殡葬改革的常用词汇,个人意愿与自由选择是国外殡葬改革推行的重要驱动力。...
“《殡葬管理条例》于1997年7月11日经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该《条例》分总则、殡葬设施管理、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罚则、附则6章2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予以废止。2018年9月7日,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拟规定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
对肉体的轻视和对解脱的理解是唐代火葬流行的主观原因,生者对死者尸骨火葬后携带方便也是火葬在唐代盛行的客观因素。佛教的影响也一直持续到宋元时期。...
我国传统殡葬礼俗启于人们对生老病死等自然现象进行解释时形成的传统鬼魂观念,它最早是作为一种安抚鬼魂的特殊仪式而存在的,是远古形成并流传至今的鬼魂敬畏心理的直接体现。随着后来仪式、程序的不断演进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传统殡葬礼俗逐渐从鬼魂敬畏转变为一种孝道责任而被延续下来。埋葬与祭奠逝去亲属,变成一种传统孝道延续的传承纽带。如此一来,便使得墓地在人们心中既是逝者的安居之所,又是传统孝道的物质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人格利益属性和伦理道德属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便是空墓地亦是如此。任何有损墓地、空墓地人格利益属性和社会伦理道德属性的行为都是为乡间民俗和社会道德所不能容忍。...
在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都是必须同时存在的·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便是以权利客体的形态而独立存在。本文所要研究的墓地,很明显其应属民法物的范畴,它具有民法物所应具有的全部特征;第一是具有独立性,即必须是存在于人体之外;第二是具有可支配性,即需是能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够成为权利客体所支配的对象;第三是具有使用价值,即能够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某种需要。墓地,作为一种土地的特殊利用形式,它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上建立的,其建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实际的墓葬及祭祀需要而独立存在。综上所述,墓地作为物并是以权利客体的形态存在于民法社会是毫无疑问的。...
学界对墓地的研究很多,但是真正的对墓地概念进行界定的很少,学者大多是直接对墓地进行使用。由此,对于涉及墓地概念界定界定的专著和文章较少,就目前所能收集到的资料而言,对于墓地的概念界定,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的墓地概念,一种是狭义的墓地概念。广义的墓地概念的界定其实与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墓地是一样,都是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地面之上的坟家,一部分是地下的墓穴。狭义的墓地概念界定是仅把墓地界定为墓地所占的直接地块。通过上述对墓地概念界定的介绍,我们不难得出,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墓地,其都是要包括地上部分的坟家与地下部分的墓穴。由此,我们在本文章所称的墓地就是包括坟墓直接占用的土地以及坟墓周围的土地。...
革命公墓在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以来的优秀经验。标准落实是标准化工作的“牛鼻子”,提升服务是标准化工作的落脚点,在标准贯标上持续用力,在监督考核上保持定力,在标准修订上集中发力,对标国际水准,坚持以制定可复制、可推广的殡葬标准作为公墓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以标准化制度创新作为公墓标准化工作的根本主题,以标准执行倒逼服务提升作为公墓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思路。...
围绕公墓殡葬服务标准体系,革命公墓制定了贯标工作考核制度、标准实施情况检查制度和标准改进评价制度。通过标准化管理,做到精细化服务,对殡葬服务的各个流程做到标准全覆盖、标准无遗漏。细化殡葬服务流程的项目清单,量化殡葬服务质量的评价方式,使每一项服务的时间、内容、步骤、需要达到的效果、需要完成的事项以及考核依据都有明确的要求。为了使每一位殡葬服务人员言行有规矩、工作有程序、操作有要求、考核有依据。革命公墓针对每个工作岗位都编写了岗位手册,详细规定了岗位任职人员的资质与技能、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行为规范、考核方式、应使用的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把各项标准的实施,落实到了每个部门的每个人,做到依标准服务、依标准考核。所有标准的执行与落实情况,都依据各标准中的质量控制所设置的层级检查结果,分层级的与各个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相挂钩,重点考核殡葬服务中的服务质量控制情况、全面考核各项标准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革命公墓面向公墓殡葬服务的重点领域,开展了重要标准的研制工作,特别是以殡葬服务中的各个环节为突破点,以殡葬服务全过程为主线,以点带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殡葬服务标准制定。结合实际确定了标准化的对象及其相关要素,研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梳理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开展了殡葬服务重要流程的标准研制,填补了节地生态葬领域及人文关怀服务领域的标准空白。...
根据我国目前墓地的立法状况可以看出,由国务院所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它是法律效力最强的,隶属于行政法规。但是这一条例里面主要是围绕着殡葬活动的管理而作出规范的,并没有对经营性墓地使用权进行相应的界定。虽然有一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民政部下发的“通知,,等会有涉及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规定,但是由于它的法律效力不强,因而它所能提供的法律支持十分有限,无法有效地解决与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