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在涉及农村公益性公墓的7起案件中,其均为公墓在建设、使用时产生的合同纠纷。 相较于农村私人墓地的纠纷频发,农村公益性公墓上的纠纷鲜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占用的集体土地性质明确。公墓的设置与规划一般均为统一规划建造的,其在面积与选址上都有着一定的限制,因此占用他人土地而产生的纠纷鲜有发生。...
这类案件中最有名的两个案例便是河南周口平坟事件与“行知园”迁坟风波了。2012年3月,于河南的周口市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轰动全国的平坟复耕运动,超过200万座的坟墓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全被夷为平地,不论新旧无一幸免。这便是凭借政府的一纸文件,肆意民众的合法墓地使用权。而后,就出现了平坟后村民又自发复坟的行为。虽然,国务院立即响应并删掉了1997年《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但是,政府强制平坟、迁坟的案例依旧时有发生。...
(1)经营主体 关于经营主体的现行法规的规定,《条例》与《办法》的规定存在冲突。《办法》规定经营主体是殡葬事业单位。而《条例》规定的经营主体是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显然,《条例》的规定将经营性公墓的经营主体范围扩大了。...
经营性公墓的提法的第一次出现是在1988年的一部行政规范文件《民政部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中。进入90年代后,经营性墓地开始进入了建设高峰期,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公墓的建设管理。国家为刺激殡葬服务业行业的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开始降低准入门槛,允许民营资本的参与。...
对于经营性公墓市场的法律规制首先要坚持适度干预原则。适度干预原则强调“适度”二字,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干预不到位便不能积极发挥政府作用,调控市场失灵的状况;干预过度,则容易出现排挤市场作用,形成行政垄断的情况。不同行业对政府干预的需求也有所不同。针对经营性公墓市场,政府如何能在干预中遵守“适度”这一原则,是在一段时期内需要不断摸索、实践的问题。...
H县殡仪馆火化区建有服务大厅,设有冷冻室、解剖室、事主休息室等配套服务设施;悼念区设有事主接待室、守灵厅、悼念大厅、挽联打印等服务设施;全县配备专用殡仪服务车辆30台,实行24小时殡仪服务;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外,提供夜间守灵等便民殡仪服务。...
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H县完成了对各新建公益性公墓的手续办理和审批,健全了公墓管理档案,制定完善了《H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并完善了县乡公墓管理体系。...
公益性公墓从选址、命名到建设,每个环节都让村民积极参与。例如MZ镇在公墓选址上,采取三下三上的工作法在全县得到推广。...
为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的公益属性,沂水县将殡仪馆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殡仪馆的正常运转。火化炉统一标准,骨灰盒全部由政府采购。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改革的顺利推行,但同时旱涝保收的工资体系,消除了殡葬服务人员通过创新产品服务提高自身收入的动力。...
本届省政府上台伊始,就将新旧动能转换作为中心工作来抓,2019年更是定为新旧动能转换改革落实年。政府主要力量聚焦于经济建设,对殡葬改革重视程度不足;另一方面没有认识到殡葬改革的复杂程度,单纯依靠民政部门牵头殡葬改革,无法协调各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