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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描写了赵氏这个古代偏房的代表,通过丧礼把人物刻画得更加真实、形象。第五回中写到,赵氏整天低眉顺眼地服侍在王氏的病床前,不是眼含热泪,或者是整天嚷着要替王氏去死,要不就是在人前求鬼求神。并和王氏说如果她去了有了新太太唯恐是对孩子不好,通过一系列精彩的表演,博得了王氏同情。...
东汉初年,买地券仿照民间真实的土地契约文书,买地钱数接近于真实的土地钱数。在东汉中期首次出现用“九”来表达夸张的地价,《钟仲游妻买地券》中“贾值九万九千”,但仅此一例,多数地价仍较为接近真实的地价。到了南北朝时期,随着买地券的宗教色彩增强,地价常用数字“九”来表达,但是用“九”组成的数字尚不固定,地价表达为主要用数字“九”另外加入其他的数字,例如:《商谦买地券》中,“直钱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齐永明买地券》中,“八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妨女买地券》中“雇钱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
交割是买卖双方完成交易的关键步骤,是交易双方银货两讫的结清手续。最晚从汉代开始,契约中己经有明确的交割说明。在买地券中,最早出现交割说明的是《郑丑买地券》:“直钱三万,钱即日交毕,立此证。”但此时的交割中只说明钱交付完毕,并没有就土地进行说明。五代后唐时期出现第一份写明土地与钱交易完成的分割,钱氏买地券曰:“其钱当立契日以(一)并交相分付讫,一无玄欠。”“交相”仅一字之差,却反映契约观念的转变,体现着对契约双方的约束,不仅是买方钱交付完毕,卖方的地也交付,钱货两清。明确的交割说明从隋唐开始,在宋代基本成为契约的固定部分。...
早期的买地券中,都是亡人作为买主买地,不曾出现生人作为买主为亡人买地的情况,这反映了人们强调“生死异路”的死亡观念。如果生人作为买主,那么生人的姓名会随埋葬的买地券被送往阴间,生人就容易惹上阴间的纠纷,这被人们认为是不吉利的 ...
这一时期的冥婚小说:主要人物不限于一男一女,有的是一男两女或者更多人物,这就涉及到一个人物出场的方法问题。高明的作家绝不会平板式的一一道来,而是由一个人物勾连出另一个人物,不仅使行文更加的顺畅,而且人物的衔接也更加的自然。运用的最好的要数《聊斋志异》中的《莲香》篇了。首先是狐女莲香的出场,借助东邻“梯妓于垣”之戏,而自然的出现在桑生面前,并被桑生接受;其次是鬼女李氏的出场则借助狐女莲香的存在:“一夕独坐凝思,一女子翩然入。生意其莲,承逆与语。”...
文言冥婚小说以人鬼之恋为核心,围绕人鬼遇合记事叙情,完整意义上的文言冥婚小说表现为现实—冥间—现实三大块格式,也可表现为人鬼相遇前—人鬼遇合中—人鬼离别后的时间线性格式。...
即情节的前后照应,后边出现的人物和事件前边要有伏笔,前边出现的人物和事件后边要有交待、呼应。例如《聊斋志异·水莽草》开篇即交代“水莽鬼”的来历及“庚伯”称呼的习俗:“水莽,毒草也。蔓生似葛,花紫类扁豆,误食之立死,即为水莽鬼。俗传此鬼不得轮回,必再有毒死者始代之。以故楚中桃花江一带,此鬼尤多云。...
(1)诗文小说 瞿佑的《剪灯新话》作为明代传奇小说复苏和革新的标志,在中国小说史上掀起一股“诗文小说”的狂飘,使得“剪灯”系列成为明代小说史上的一道独特的文学景观。诗文小说是明初文言小说的一大类型。孙楷第先生在对诗文小说擅变进行考辨时,认为诗文小说“凡此等文字皆演以文言,多屏入诗词。其甚者连篇累犊,触目皆是,几若以诗为骨干,而第以散文联络之者”。“要之,沿波溯源,亦唐人传奇之末流也。”。)据此,我们可以对诗文小说的面貌有一个认识,诗文小说是指文言小说中一类除了塑造人物、情节发展需要之外,大量掺杂诗文,以逞才炫技、释怀写心为目的的小说创作类型,这种类型的小说诗文比重大大增加,唐代诗化小说是其开端,在明初经瞿佑的创作而成型。...
这一时期女鬼出现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其一,上门自荐。女鬼们大胆的追求爱情,自荐枕席,如《金凤钗记》中的兴娘甚至在被男子拒绝之后,对男子进行威胁:“吾父以子侄之礼待汝,置汝门下,汝乃于深夜诱我至此,将欲何为?我将诉之于父,讼汝于官,必不舍汝矣。”男子畏惧,不得不从。...
北宋诸子建立的理学,至朱熹趋于成熟,明代统治者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大力推动理学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文人通过传奇小说来写时事,正如杨义所说“以时空错乱的幻象方式,与历史、历史人物进行对话、或发言,似乎是明初传奇的兴趣所在。”嘉靖以后,出现了大量的传奇小说的汇编、创作和刊行,《艳异编》、((’情史》等的出现,显示了传奇小说在明后期的繁荣。“盖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天下,至易代不改也。...